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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企业使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 最高补贴100万元

  中青在线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鑫昕)根据最新发布的一项政策,成都高新区将设立3亿元协同创新基金,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刚刚发布的这份文件名为《成都高新区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政策》。政策提出,将引入社会资本,设立总规模不低于3亿元的产学研协同创新基金,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高校院所人员在成都高新区创立的科技型企业,开展股权投资,鼓励企业发展壮大。

  政策明确,对高校院所通过市场化方式向成都高新区内非关联创新创业企业转移转化科技成果,将给予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创新创业企业补贴。

  比如,对以许可方式使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的,将给予创新创业企业承租方最高100万元补贴,给予高校院所认定的职务科技成果发明人出租方最高50万元补贴。帮助高校院所向创新创业企业转移技术成果的技术转移机构,每年将获最高100万元补贴。

  政策还提出,将大力支持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协同创新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并鼓励企业开展国际合作研发、设立境外机构,支持国际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发展,促进国际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比如,孵化器、众创空间、双创基地等载体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经认定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每成功转化一项科技成果并实现产业化,将给予载体5万元奖励,最高200万元。

  截至目前,成都高新区有科技型初创企业约1.5万家,并诞生了一大批科技创新成果。成都高新区科技与新经济发展局局长缪晓波说:“此次出台的政策注重促进企业研发能力、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提升,重点聚焦在推动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主体。”

  2016年,成都高新区开展探索并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制度”改革,激励科研院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转移权“四权分立”。成都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徐富艺表示,此次出台的政策致力于打通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通道,进一步激发区域企业、高校院所等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增强区域创新驱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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