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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区检察院“爱心妈妈小屋”启用

    女干警在“爱心妈妈小屋”休息。

    南方日报记者 王昌辉 摄


    南方日报讯 (记者/卢慧 通讯员/余党政 杨梓暄)屋内装潢以温馨粉色为主,不仅有充满爱意的照片墙、母婴杂志,还有净化消毒的卫生用品、饮水休息的必备物品等,充满温馨气氛……日前,惠城区检察院“爱心妈妈小屋”面向全院女干警职工开放,受到热烈欢迎。这也是全市检察系统首创。

    “爱心妈妈小屋”设在该院办公大楼一楼,占地约20平方米,屋内装潢以粉色为基调,配备沙发、电视机、空调、微波炉、消毒柜及母婴必备用品等,墙上悬挂母婴图片及哺乳知识宣传画,书架上放置女性书籍等读物,力争打造成为全院女干警职工特别是孕妇、哺乳期妈妈的“温馨之家”。

    为规范“爱心妈妈小屋”的使用和管理,惠城区检察院制定《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爱心妈妈小屋”使用管理办法》,明确“爱心妈妈小屋”的使用范围、开放时间、面向群体、管理者职责及使用管理方式等内容,要求女干警职工保持室内环境整洁,妥善保护室内设施设备。

    惠城区检察院负责人介绍,我国放开二孩生育政策后,该院针对部分女干警职工面对办案和养育双重压力的实际,把营造舒心环境、缓解工作压力作为检察队伍建设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建设“爱心妈妈小屋”,为女干警职工度过女性特殊生理期提供贴心服务和休息场所,努力营造聚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氛围。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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