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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鸣令”实施首日交警开出首张罚单

8月20日上午,一辆大客车在明湖路贡院墙根路口西侧,因违反禁鸣规定被交警拦下。济南“禁鸣令”实施第一天,交警对其开出了全市首张“声纳罚单”。

9时49分,驾驶人范某某驾驶大客车在公交车道正常行驶时,为提醒前方行人按了喇叭。鸣响喇叭驶入声纳采集设备监测范围后,车辆在监控画面中呈现了绿色“波纹”,抓拍设备迅速锁定车辆的车牌信息,并在显示单元中显示了出来。历下交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李强迅速将该车辆拦截,驾驶员承认了鸣喇叭的违法行为。李强对其现场开具了罚单,范某某被处以罚款50元。记者了解到,这是我市交警部门开出的全市首张“声纳罚单”。

20日起,济南绕城高速内禁鸣喇叭规定正式施行。民警提醒,对于违反禁鸣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可处以20 元以上 200 元以下的罚款。对于车辆应当让行时鸣喇叭、前车减速或停车让行时鸣喇叭催促、长时间鸣喇叭、连续多次鸣喇叭、使用高音喇叭或气喇叭这5种情形,交警部门将坚持零容忍,加大执法力度。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根据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机动车驶近急弯或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遇有紧急情况等情形下应鸣喇叭示意的,不受禁止鸣喇叭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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