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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多措并举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构建社会治理服务新体系

  一是建立多元化调解机制。以实施社会治理服务体系“灵盾工程”为抓手,增设9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庭前调解和保险理赔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以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根基,辖区30个法律援助惠民服务站为枝干、84个村居惠民法律服务室为终端的三级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精准的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共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216次,成功化解民间矛盾纠纷536件,调处成功率100%。


 

  二是完善“四级”调解网络。形成了以市级人民联合调解委员会为总协调,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核心,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为依托,区域性调解组织为补充的新型基层调解组织体系。积极做好重点信访案件化解及重大节日、敏感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在重要节会期间,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杜绝发生进京上访和集体性上访,安排公检法司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律师在信访局轮流坐班,依法做好思想疏导及法律解释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努力把各种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


 

  三是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出台《灵武市关于落实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灵武市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拓宽律师服务领域,切实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在各乡镇、妇联、法院、检察院、看守所、福利院、园区、武装部等设立了2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拓展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做到应援尽援。截至目前,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95件,全市律师事务所办理各类案件共计713件。


 

  四是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依托法律援助中心,建立集律师咨询、公证服务、特殊群体维权、法律援助受理办理、调解中心五个服务窗口为一体的“一站式”法律服务体系,在各乡镇设置的“法律惠民服务站”,为全市70个行政村、14个社区各配备1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实现一村(社区)一律师、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法律服务群众“零距离”,解决了法律援助最后一公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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