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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警方一年半奔走10万公里追回11辆被骗汽车


“感谢办案民警帮我追回了被骗的汽车。”拿到自己汽车钥匙和全套手续的那一刻,宋先生激动得语无伦次,连番说着办案民警的好。因为他觉得,自己的宝马车能被追回来的希望很渺茫,但是,公安未央分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给他带来了惊喜,辗转10余万公里的路程,追回了包括他的宝马在内的10辆被骗车辆。16日上午,11余名被骗车主在公安未央分局院内见到并领回了自己久违了的爱车。

私家车被租赁公司抵押变卖,未央公安追回返还

16日上午10时许,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隆重召开“12.08被骗赃物发还大会”,副局长孙鹏越、经侦大队大队长董琪向11位“李某某系列合同诈骗案”受害车主发还被骗车辆。拿到爱车的车主把一幅幅锦旗送到办案民警手中,大红的锦旗、金灿灿的大字,映照着在场人们满脸的喜色,很是喜兴。


2015年10月,公安未央分局经侦大队接到多名群众报案,称自己的私家车被一租赁公司擅自“卖”了。经民警了解,民警发现涉案车辆均为数十万的豪车,涉案金额超过百万,案情重大,公安未央分局经侦大队迅速组织警力展开调查。

经查,嫌疑人李某某于2014年12月29日虚报股东成员,以未出资认缴5000万元的方式,注册成立了西安比欧特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2015年1月,他聘用30余名业务员正式开业运营,李某某要求公司员工以承诺高额租赁费用的方式,面向社会私家车主租赁高档轿车,并同车主签订《车辆托管合同》,将车主的私家车代管经营,进行汽车租赁业务。2015年7月开始,李某某在明知租赁车辆不能抵押情况下,仍将租赁来的汽车用以抵押借款,偿还个人债务和借款利息,由此走上了一条“租车——质押甚至变卖”的恶性循环犯罪道路。

办案民警发现,由于李某某在将车辆抵押后也不关注车辆去向,导致经手车辆被多次转让抵押,以致下落不明。为了最大限度帮助受害群众挽回损失,经侦大队民警陈晋带领警组同事,以车辆第一销赃人为突破口顺藤摸瓜,辗转10万余公里,先后远赴内蒙、北京、河北、山东、甘肃、福建等地,追回11辆被骗车辆。在将近1年半的时间里,他们经历风餐露宿,他们面对购车人的各种不理解和阻挠。为了追回一辆被骗车辆,他们往往从西安跑到内蒙、可能又会从内蒙追到北京。


半年抵押变卖16辆私家车,嫌疑人领刑5年

受害人宋先生于2014年6月按揭50多万购买了一辆宝马车,在使用了一年后,2015年6月将车送到李某某公司出租赚钱,“他给的回报挺不错,起初都按时支付,每个月一万多。”宋先生说,然而到了2016年3月,到了该打钱的时候自己却没收到钱,觉得出了问题,就亲自赶到位于大明宫遗址附近的租赁公司一探究竟,“没想到赶过去时,那里都人去楼空了。”宋先生报了警,但觉得追回汽车的希望比较渺茫,没想到未央警方真的帮他把车追回来了。

嫌疑人李某某落网后交代,在公司成立后,营运初期,为了提升知名度,李某某以首租19元一天的超低价租赁费开展租赁业务,导致公司严重亏损,入不敷出。为了应付公司开支,李某某甚至从公司员工和社会朋友处借钱维持公司运营。仅仅半年时间,李某某非法抵押变卖他人私家车16辆,车辆总价值463.7444万元人民币,估值损失323.8万元人民币。


“嫌疑人将每辆车以极低的价格抵押给他人借款,比如一辆50多万的车抵押款仅仅20多万。”办案民警陈晋介绍,而在抵押后嫌疑人李某某不会去关注车辆的去向,因而造成车辆多次被抵押转手,为追回工作带来难度,“那些最终的车辆持有人,以极低的价格取得车辆,明知车辆来源有问题,所以法官并不支持这些人作为善意第三人存在,而是直接追回车辆。”

据悉,2017年8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被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判处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目前,剩余涉案车辆仍在追缴之中。

华商记者 杨德合/文 陈团结/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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