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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华商报讯(记者 张宝龙 通讯员 张华刚)11月27日,宝鸡市纪委下发通知,在全市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
   此次专项治理围绕省纪委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回头看”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以各级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相关责任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为对象,重点查处三类问题:
   一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重点是在扶贫领域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中贪污挪用、截留私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虚报冒领,在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实施以及扶贫资金申报、审批、发放等环节中骗取套取、优亲厚友、徇私舞弊、违规操作、权钱交易等问题。
   二是扶贫领域作风问题。重点是脱贫攻坚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组织协调不力、项目推进缓慢、资金落实滞后,相关工作人员办事效率低下、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吃拿卡要,帮扶干部基础信息填写不认真、入户走访不经常、政策宣传不深入,驻村干部长期脱岗、“两头跑”,工作底子不清,村组干部审核把关不严、政策执行打折扣,以及脱贫攻坚中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脱贫工作等问题。
   三是扶贫领域责任落实问题。重点是党委、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贯彻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履职不到位,点评考核排名靠后或排名下滑幅度较大,对全省第三季度交叉检查、审计发现的精准脱贫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不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对问题线索处置不及时、核查不深入、追责不到位等问题。
   通知要求,全市市县镇村四级联动,紧盯“三类问题”,突出国家贫困县、片区县、深度贫困村、2017年拟退出贫困村贫困户,集中开展多轮次督导检查,确保实现县区、镇街、村组全覆盖、无盲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快查一批重点问题线索,对涉及扶贫领域的每件问题线索跟进严查,顶格处理,绝不姑息,对查处的典型案件不论职务高低一律通报或公开曝光,持续释放脱贫攻坚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要加大考核力度,对在扶贫领域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问题的,一律坚决倒查问责,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该问责而不问责的,坚决实行党委纪委“双问责”。
   专项治理自11月下旬开始到年底结束。市纪委已成立13个检查组,深入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开展全程督导检查,对问题线索进行清仓起底。
  陇县查处
  40名干部 脱贫攻坚不力被问责
   华商报讯(记者 张宝龙)11月30日,陇县纪委下发通报,对12个单位脱贫攻坚工作履职不力问题予以通报批评,责成东南镇等5个镇党委及7个包抓单位党组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对涉及的40名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针对在陕西省脱贫攻坚第三季度市际交叉检查中暴露出的易地搬迁资金兑付不及时;贫困大学生补助资金未兑现;贫困户实用技术培训覆盖率低;贫困户对政策没有做到“一口清”;纪实薄填写不认真、不完善,存在缺项,逻辑关系不一致等问题,2017年11月2日,陇县纪委迅速跟进,联合县扶贫办组成五个专项问题核查工作组,对2017年陕西省脱贫攻坚第三季度考评反馈的17条扶贫问题线索进行了初步核实。针对脱贫攻坚领域一再暴露出的相关人员履职不力、工作失职失责问题,陇县启动最严厉的问责机制,严肃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履职不力问题,对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不力的单位及相关干部,动真格、抓典型,从严从重处理。
   目前,陇县纪委已对东南镇等5个镇党委书记、镇长,4个帮扶单位负责人等13人进行了约谈;对5个镇驻村工作队队长、驻村第一书记、扶贫主任、帮扶责任人等20人立案审查;责成5个镇党委、1个部门党组对19名相关镇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实施诫勉;责成城关镇党委对神泉村群众乔勤恩进行批评教育。
  金台区通报
  违反八项规定精神
  两名干部被通报
   华商报讯(记者 张宝龙)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11月30日,金台区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金台区十里铺街道大庆路社区党委书记张红玲违规发放礼品问题。
   2014年3月,大庆路社区用公款违规给部分社区党员干部发放礼品计1300元。2017年9月13日,十里铺街道纪工委对张红玲及该社区主任刘萍的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2.金台区群众路街道八里村会计仝义忠将企业捐助款用于村招待费支出的问题。
   2016年6月,辖区企业捐助给八里村委会5000元赞助费,该款项没有入村集体账,全部用于八里村零星招待费支出。2017年9月13日,群众路街道纪工委给予仝义忠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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