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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法院:借力广播电视平台发布公告 督促“公职老赖”履行法律义务

  陕西法院网讯  为加速推进和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志丹法院充分发扬啃硬骨头和钉钉子的精神,打响了围剿“公职”老赖的攻坚战。8月22日,继8月11日召开的涉执公职人员约谈会后,志丹法院再次重拳出击,在县广播电视平台发布《关于督促负有法定执行义务的单位及公职人员限期履行公告》,督促“公职老赖”履行法律义务。

  一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凡负有法定执行义务的单位及公职人员必须主动向县法院执行局报告财产并主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义务。

  二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凡负有法定执行义务的单位及公职人员应主动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后,可由申请人向法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

   三是凡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规定时限内未履行义务的,本院将依照法律规定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出境、子女就读私立学校、限制参加招投标活动等执行措施,并将制裁情况通知所在单位。同时,根据执行联动威慑机制要求,移送纪律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联动机制其他成员单位予以督查,并视情节及后果采取罚款、拘留等司法强制措施直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是鼓励案外人积极提供和举报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县法院将按照《关于在民事执行中实行悬赏举报措施相关问题的意见(试行)》等法律规定给予悬赏金。

  五是其他被执行人亦应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对拒不履行、规避执行、转移财产等行为,县法院将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予以打击,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长期以来,对公职老赖的执行难是执行工作的一大难题,也是破解执行难的一大积病,由于公职老赖身份地位特殊、社会关系复杂,案件执行过程中各方面阻力较大,执行效果不甚理想,社会效果不佳,群众对此反应强烈。为破除公职老赖执行难这一积弊,志丹法院下猛药治沉疴,按照全市法院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法院实际,制定出了翔实的攻坚计划和方案,多层次、多角度、多渠道、全方位地对公职老赖开展打击行动。此次运用“公告”这种形式,敦促“公职老赖”履行义务,即起到了警示“公职老赖”的作用,又达到了在全社会宣传法制、宣传诚信的积极效果。    

松岗罗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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