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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法院:速裁法官快速化解纠纷

  每个人都想拥有属于自己一所房子,房子里有水,通电,还有煤气,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其乐融融。可是当你有了房子,问题也跟着来了。近日,扶绥县人民法院速裁组应用“门诊式”庭审的方式审理几起业主跟物业服务公司的纠纷案件,有效化解了他们之间的矛盾。

  “被告黄某你到二号法庭了吗?”8月15日早上8点50分,离开庭时间仅有10分钟,速裁组的书记员有些急促地通过电话再一次确认每一位被告的出庭情况,几个被告回应已在法庭后门等候。书记员打开后门,一帮6、7旬的老人就涌进了法庭,情绪颇为激动,满腹牢骚,嘴里念念叨叨都是对物业服务公司的不满。上午9时许,苏法官和何助理安抚他们并进行庭前调解,但是他们情绪越发高涨,大声说话,主持调解无法进行。案件进入了开庭审理中,物业服务公司作为本案的原告,代理人宣读了几个案件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坐在被告席上的两位老人,一位姓黄,一位姓罗,黄某欠物业综合服务费1771.4元,违约金2710.8元,共4482.2元,罗某欠物业综合服务费、公共维修资金、自用水电费、公摊电费共1355.2元,违约金632.5元,共1987.7元。被告进行了答辩,黄某辩称由于之前物业公司答应帮换煤气,他就给物业服务公司一笔换煤气的钱后来没有帮换,钱也没有退。还有黄某这位老人家平时都借助拐杖行走很不方便,但是电梯时有故障联系物业公司前来修理,物业公司也是一拖再拖,正是因为物业公司种种的服务不到位,让其心中很不满,他不服所以就不甘愿缴费。另一位被告也陈述了很多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意的例子,最后两位被告一致表示对滞纳金,违约金不服,对物业公司的服务非常不满意,不愿意缴纳违约金。庭上的原告代理人也充分说出了主张的法律依据和事实,并请求法庭公正裁决。审判员听取了各方当事人的主张和答辩后又试图进行庭后调解,但是双方都对违约金僵持不下,最后法官只能休庭择期进行宣判。庭审刚结束,突然旁听的几位大爷开始大声的指责物业公司的服务问题,有两位大爷分呗比较高,情绪比较激动,此时代理律师按耐不住也跟几位大爷吵了起来,引来了值班的法警。此时苏法官并没有叫法警将他们带出法庭,而是对现场对几位大爷进行普法,耐心告知他们,来法院是为了解决矛盾纠纷不是为了激化矛盾的,他们这样子激动解决不了问题,如果信任他就听法官慢慢讲解,说了一番话后几位大爷稍微冷静下来,法官借机给他们分析了本案的法律事实,是他们尚未交纳物业费给物业服务公司,这是物业服务公司的合法权益,作为业主就按照合同来履行如期缴纳物业费用。至于几位大爷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也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解除与该物业服务公司的委托关系,若有物业服务公司确实存在多收取他们钱财的也一并返还,听明白后旁观的老人都散去了。

  签完笔录,被告罗某搀着被告黄某一拐一步地走出了法庭,并回头对书记员说一定要公正处理。望着老人走远的背影,书记员不由感慨,类似的民生问题生活中经常可以看见。小纠纷如果得不到快速有效的解决就可能造成社会的不和谐。近期,全区法院开展百日清案,借此契机,该院速裁法团队着力打造速裁扶绥模式,及时解决民生问题,力促百日清案圆满完成,取得了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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