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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年追回外逃人员382人,怎么办到的?


“跨省奔袭,连续两周的蹲点排查,布下天罗地网,最终将嫌犯绳之以法”“多次前往境外协商,提交证据,促成剥夺其境外身份,将其成功遣返归案”……这些惊心动魄的场景,既不是电影大片也不是小说剧情,而是从广东各地追逃追赃工作经验交流中披露出来的细节。

9月17日,广东省追逃工作再传捷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指导和广东省追逃办强力督导下,珠海市追逃办成功将“百名红通人员”第95号王林娟劝返回国投案。

王林娟系广东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快件监管中心原经理助理,涉嫌挪用公款罪,于2011年12月逃往加拿大。王林娟的归案,是广东追逃行动的又一重大胜利。至此,广东省2017年成功追回外逃人员107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43人。

据了解,自2015年4月广东省追逃办成立以来,广东共追回外逃人员382人,人数居全国前列,其中国家工作人员77人,包括吴权深、王雁威、常征、王林娟等4名“百名红通人员”,追逃追赃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这些亮眼的成绩,源于广东省委的坚强领导和中央追逃办的精心指导,各个部门的通力协作,各追逃小组细致的研判部署。追逃人员的全力奋战生动地诠释了广东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相关单位勇于担当、迎难而上、一追到底、不完成任务决不收兵的坚韧与果敢。

分解细化任务 构建责任体系

汕尾、茂名各追回8人,揭阳追回6人,江门追回3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韶关、河源、肇庆各追回2人,东莞、中山、清远各追回1人……今年,广东省各地的追逃追赃工作捷报频传,彰显了全省自上而下协力追逃追赃的决心和行动力。

2015年4月起,广东省成立追逃办,并建立省纪委、省检察院、省公安厅、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部门和机构上下联动、左右贯通的工作机制。

广东省追逃办以明确责任、落实责任为抓手,分解细化任务、层层传导压力,由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分管领导包案指导,各立案单位主要领导直接指挥,一案一专班,专人专职负责。所有追逃案件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都明确固定,不追回来不收兵。

广东省检察院明确要求各级检察长要对追逃追赃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对外逃案件要认真分类排队,理清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找准追捕劝返的切入点和主攻方向,制订实施方案,落实办案人员,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省公安厅出台缉捕境外逃犯工作机制,经侦部门为主力军,参战的12个警种明确职责分工,合力作战,并将“猎狐行动”纳入全省公安机关“飓风行动”统一部署,统一考核。

“把握好‘国内’与‘国外’、‘红通’与‘普通’、‘近期’和‘远期’、‘积极’和‘稳妥’、‘追逃’与‘追赃’、‘减存量’与‘遏增量’、‘做’与‘说’等7个关系,对追逃追赃工作进行全面具体部署,明确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广东省纪委副书记、省追逃办主任陈波在主持召开全省追逃追赃工作会议时强调。

100多次个案协调会、30多次深入重点地区督导、20余期省追逃追赃工作动态……为了形成追逃合力,广东省追逃办秉持“决不替代、决不重复各部门工作,而是起到组织协调、形成合力的作用”这一理念,探索建立了会商制度、汇报制度、联络员制度,较好解决了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区的难题。

因人因案施策 创新工作机制

今年5月12日,韶关市外逃人员刘某投案自首。这是广东省因人因案施策、创新工作机制的生动案例。

韶关市追逃办全面调查刘某的个人资料,并调取其关系人大量基础信息,综合分析研判,锁定其潜逃方向。专案组针对其潜逃时间长、涉案金额不大等特点,在保持追逃高压的同时,做好政策感召,打好“亲情牌”,积极劝返。

据韶关市追逃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专案组针对刘某母亲年迈多病、儿子即将成家等情况,耐心开展政策与法律宣讲。最终,刘某放下了思想包袱,主动到专案组投案自首,并上缴全部涉案赃款,结束了19年的潜逃生活。

“百名红通人员”吴权深反侦查能力强。广州市追逃办通过全方位收集相关信息,并对碎片信息进行反复“对碰和重组”,发现了吴权深在2012年逃匿后曾在某医院就诊,在这个线索的指引下,最终锁定吴权深的行踪。

“百名红通人员”王雁威于2013年6月,在案发前带着妻子潜逃。他书写其已出国并要求辞职的信件,托人带到国外再转寄国内制造出国假象,企图迷惑办案机关。经过追逃工作组深入排查,判断其仍然在国内潜藏,立即采取相关措施,跨越多个省市,于2016年6月12日将王雁威夫妇缉捕归案。

江门市追逃办利用侨乡的天然优势,在劝返外逃人员的过程中探索出“以侨搭桥”的新路子。得知外逃人员吴某潜逃缅甸的信息后,该市追逃办协调市侨联与国外相关侨胞侨领接触,了解到吴某在缅甸期间生活潦倒,颠沛流离,疾病缠身,且当时已在缅甸失踪。种种迹象显示其极有可能在国外无法生存,再次潜回国内。专案组找到其亲属以案释法,说明抓捕归案和投案自首在处理上的区别,最终经过其家属的协助,吴某从云南回到江门投案自首。

“对象在国外,基础在国内。”广东省追逃办相关负责人在总结追逃经验时,屡次强调精准掌握基础信息的重要性。“每个外逃人员情况都不相同,差异性大,是逃往西方发达国家还是东南亚国家、是仓皇出逃还是有备而逃、是举家出逃还是独自出逃,针对这些不同的情况要采取不同的追逃策略。”

因国施策、因人施策、因案施策,在实际案例中灵活运用边控、缉捕、劝返、遣返、异地追诉等多种手段,成了广东省各地各单位开展追逃追赃工作的“杀手锏”。

紧盯关键环节 筑牢防逃堤坝

在加大追逃力度的同时,广东通过建立健全防逃网络,围绕人员监督、资金监管、证照管理,逐步健全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防止外逃。

紧盯人、钱、证等关键环节,努力构建不敢逃、不能逃的有效机制。由于防逃措施得当,处置及时得力,一批有外逃倾向的涉案人员被堵在国门之内。

“裸官”是外逃的高危人群。广东毗邻港澳,由于历史、地缘和人文等原因,“裸官”存量大,治理难度高。广东把盯住、管住“裸官”作为防逃的重中之重。通过摸底,共发现“裸官”2190名。通过专项治理,全省共对866名“裸官”作出了调整岗位处理,其中厅级干部9名,处级干部134名。全省共有280名“裸官”的配偶(子女)放弃了外国国籍或国(境)外居留权。

“管住涉案人员的出国(境)证件就掐断了他们的外逃之路。”省追逃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大多数情况下,涉案人员都是通过因私出国(境)证件外逃。广东围绕登记备案、证照管理等关键环节,深入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收缴和集中保管登记备案人员的因私出国(境)证件,核查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和记录。

同时,广东省追逃办协调有关单位,把好出国(境)审批关、风险排查关、出境限制关、主体责任关,让涉案人员插翅难逃。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中,综合分析研判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信息和出国(境)记录,将频繁出国(境)特别是连续前往某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员,列为重点对象深入排查。

追逃不忘追赃。广东省追逃办坚持把追逃与追赃工作同步推进,努力使国内赃款“藏不住、转不出”,国外赃款“找得到、追得回”,以追赃促追逃。“即使人一时追不回来,也不能放弃追赃,决不能让外逃分子继续享受腐败的‘红利’。”广东省追逃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施克辉表示,广东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得益于将此项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工作和反腐败斗争总体部署,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得益于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形成左右贯通的快速反应机制,建立会商制度、汇报制度、联络员制度、约谈制度,定期会商个案追逃工作,定期听取各地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国际追逃追赃工作适时精准掌控。得益于健全完善的监管机制,通过建立健全防逃网络,围绕人员监督、资金监管、证照管理,逐步健全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防止外逃。各责任单位面对严峻形势和繁重任务,坚持分级负责,层层分解责任,对每名外逃人员都明确主办单位和责任人,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到责任清、任务明、方案实。(人民日报中央厨房南方南工作室 邓圩)

责编:张晨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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