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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预警信息”转不转?微信群募捐行不行?地震之后,莫让好心踩了这些违法的坑

 

灾难面前,别让好心办了坏事。

8月8日21时19分,在四川阿坝州九寨沟县发生7.0级地震,8月9日07时27分,新疆博尔塔拉州精河县发生6.6级地震。

 

连续两次地震牵动全国人民的心,许多人关注地震信息,担心余震造成进一步破坏;也有人立即在朋友圈、微信群发起募捐,还有人放下收拾好的行囊取消了去九寨沟的行程:“不给灾区救援添乱。”

 

尽管很多人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一些行为却可能在不知不觉中违法。地震之后,作为希望为救灾出一份力的人,哪些法律上的知识需要了解,以避开违法或不合法的“坑”呢?

 

一号违法“坑”:散布、转发地震谣言

 

“就是这片地震云,早上就已出现,很可能还会发生大的余震。”今天一早,有网友就在朋友圈和微博上发布几张鳞片状的云朵照片,称“很可能发生大的余震”。还有网友特别在评论里解释:“昨天一早这片云就出现在天空,我们这里一个专家说了,应该是陕西、四川方向会有灾害,果然言中!如今这片云再次出现,为了大家的安全请一定要转!”

 

然而根据相关专业人士的解释,直至目前为止没有相关科学依据支持所谓的“地震云”现象。而从昨天晚上九寨沟地震发生之后,网上已出现了一些谣言并在社会上传播,还有人拿台湾高雄地震的图片作为九寨沟地震“现场”进行传播。

 

“传播这样没有根据的谣言,除了给救灾添乱,还要负法律责任,无论是否出于好心。”据法律界人士介绍,《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修正案九在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增加了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号违法“坑”:擅自募集、接受捐款

 

“我将于近期赶赴九寨沟地震现场,现在面向群友募集捐款。有希望我把捐款带去的可以直接转账给我。”今天一早,市民蒋先生就在自己一个微信群里看到这样的信息:“这个微信群其实是一个消费群,发这条信息的群友虽然在群里很活跃,但是大部分群友其实是相互不认识的,我觉得这样不妥。”

 

记者从法律界人士处获悉,根据2016年9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其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对违法募集的财产,责令退还捐赠人;难以退还的,由民政部门予以收缴,转给其他慈善组织用于慈善目的;对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界人士介绍,有意向向灾区募捐,最好直接向合法的募捐团体,如民政部门等国家机关和合法公益性团体募捐,避免原本善意的私人募集成为不法分子的行骗手段,也可避免日后账目混乱带来的矛盾。

 

不过,微信群、朋友圈是否“绝对”不能整合捐款?“微信群、朋友圈的构成是多层次的,有些情况不能认定为‘募捐’。”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比如有些微信群属于家庭群,群内成员全部是家人:“这样的情况下有人说号召大家捐款并把钱聚集在一起,只要家人信得过,不应视作‘募捐’。”

 

附加不合法维权“坑”:地震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算违约吗?

 

“原本明天一早就飞到九寨沟去的,这下肯定泡汤了。”市民易先生原本预定明天带着全家前往九寨沟旅游,地震发生后他致电旅行社希望取消行程:“不要给救灾添乱了。”而旅行社也答复易先生将退换此前已经交过的旅游款项。据了解,此次九寨沟地震,上海大部分旅行社都承诺将退还未成行的费用。

 

但并不是每一次旅行遇上这样的情况,旅行社都会全额退款。此前也曾遇到类似案例,因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旅行团不得不更改线路和项目,导致一些游客结束旅行后霸占轮船、飞机要求维权。

 

记者从法律界人士处获悉,这样的“维权”难以获得法律支持。按照目前仍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地震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即通常所谓的“不可抗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因不可抗力导致旅游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旅游合同,并要求旅行社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但不能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

题图来源:新华社责任编辑:简工博图片编辑:苏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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