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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帮人追债未果 砸坏他人车辆被捕

  正义网桂林9月6日电(通讯员周建文)男子唐某华、唐某斌仗着自己有点势力,帮人追讨债务,从中抽点提成,赚点钱生活。近日,唐某华、唐某斌因讨债不成,还挨了对方一顿打,两人便想教训教训一下对方,纠集陈某超、陈某辉、刘某星、廖某鑫等人将被害人的停在小区的大众汽车砸坏,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广西桂林市秀峰检察院批准逮捕。

  潘某与谭某因合作开公司产生10万元债务纠纷,因多次索要未果,潘某便找到唐某华、唐某斌帮其向谭某讨要10万元,事成后给手续费给唐某华、唐某斌。2017年3月6日,唐某华、唐某斌便去谭某在桂林市秀峰区青禾美邦附近一小区讨债,结果被谭某及朋友轰了出来,还挨了一顿臭骂。唐某斌、唐某华便心生怨恨决定要给点颜色给谭某看看。3月10日凌晨唐某华、唐某斌便叫陈某超、陈某辉、刘某星、廖某鑫一起商量打砸被害人谭某的大众轿车。六犯罪嫌疑人准备好铁棒、钢管,戴上口罩,由陈某超驾驶自己的三菱汽车搭载上述人员,由唐某带路来到桂林市秀峰区青禾美邦谭某住的小区,六人用准备好的铁棒、钢管将谭某停在楼下的大众汽车砸坏,造成车辆的玻璃全部破碎,车辆轮胎砸破三个,反光镜全毁。事后经鉴定这次事故造成车辆损失价值2万余元。

  案发后,上述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桂林秀峰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唐某斌、唐某华、陈某超、陈某辉、刘某星、廖某鑫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之规定,已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依法批准逮捕上述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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