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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首例留置案件完成移送 实现法法无缝衔接

3月23日,毕节市七星关区监委对该区鸭池镇原副科级干部朱新宇主要违法事实查清,解除留置措施,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依法对其决定逮捕。这是毕节市首例《国家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衔接案件。

经查,2011年至2017年,朱新宇先后在海子街镇政府、鸭池镇政府(负责规划执法)以及借调到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违法建设业主、拆迁户或其他介绍人请托,在查处违法建设、计算附属设施赔偿过程中给予请托人关照,并收受现金数十万元。2018年1月29日,区监委对朱新宇采取留置措施;2月6日,给予朱新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3月23日解除留置措施并移送司法机关。

自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毕节市严格照图施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阶段工作任务,市、县(区)两级监察委员会今年1月相继挂牌成立。挂牌之日就是工作有序开展之时。完成机构人员职能全面融合后,市、县(区)两级监委以起步即冲刺、挂牌即开战的决心,实践摸索试用12项调查手段,尤其把试用留置措施作为重中之重,确保严格规范、谨慎稳妥使用留置措施。留置期间,全力调查清楚事实,确保证据充分、确凿;留置结束后,顺利移送司法机关,圆满完成法法衔接。

“1月22日,经市监委批准,赫章县监委对该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建华,原报账员周华采取留置措施;1月29日,七星关区监委对毕节市德溪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成祯胜,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健及朱新宇三人采取留置措施;2月4日,毕节市监委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蒋志采取留置措施……”截至目前,毕节市县两级监委共对12名涉嫌违纪违法人员采取留置措施。

(毕节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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