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沙母婴资讯网聚沙母婴资讯网

浙江台州:两个专项立案监督 保护绿水青山呵护舌尖安全

  “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效果为啥这么好?

  浙江台州:依法履职保护绿水青山呵护舌尖安全 

  

  王鲁坤/制图

  前不久,浙江渔场为期4个半月的禁渔休渔期结束。地处沿海的台州市各个渔港内千帆竞发,众多渔船浩浩荡荡奔赴东海。数天后,渔民们一个个满载而归:鱼、蟹、虾等东海传统渔货不仅数量比往年多了,而且个头也比以前大了。

  渔民们享受着丰收的喜悦,这一切离不开台州市检察机关为呵护渔场、保护环境作出的不懈努力。

  “2015年3月至今年5月,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94件179人,监督移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63件90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49件69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18件30人;其中2015年台州全市监督移送和立案监督的总数占到全省总数的60%,2016年监督移送和立案监督破坏渔业资源案件均位居浙江省11个地市级检察机关第一。”台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杜斌用一组数据告诉记者,该市检察机关“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下称“两个专项立案监督”)的丰硕成果。

  因在“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中的突出贡献,今年8月,台州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辖区温岭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分别被浙江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三等功。

  打响浙江破坏海洋渔业资源立案监督“第一***”

  2016年5月初,温岭市渔民滥捕幼鱼事件被当地媒体曝光后,台州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检察官立即对非法滥捕小鱼小虾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核查,发现“渔老大”吴某、李某在禁渔区内使用最小网目尺寸为5毫米的网具从事拖网捕捞生产作业,且非法捕捞海产品数量达10余万公斤。鉴于该行为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台州市检察院当即建议渔政部门将吴某等人移送海警部门立案侦查。随后,该院又对市海洋与渔业局2016年以来查获的38件非法捕捞水产品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梳理,在同年5月24日又监督移送3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由此,台州市检察机关打响了浙江省破坏海洋渔业资源立案监督的“第一***”。

  结合办案,该院侦查监督处及时撰写了《振兴修复浙江渔场亟须加大刑事打击力度》的信息,专报台州市委和浙江省检察院。2016年6月20日,浙江省检察院在全省部署开展“破坏浙江海洋渔业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作为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浙江创新”,得到浙江省委有关领导和最高检侦查监督厅的肯定。同年7月,由台州市检察院牵头,联合法院、公安、海警、边防、渔政等5部门,又在全省“先人一步”,共同出台了《关于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下称《纪要》),被浙江省检察院全文转发推广。

  “近年来,相关部门查获的非法捕捞行政执法案件,大都是已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案件,但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对此都存在模糊认识,只有极少部分案件被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负责起草《纪要》的台州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姚石京介绍。《纪要》明确了非法捕捞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标准、打击重点、分工管辖、衔接程序、取证规则等内容,对目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践中存在的争议问题,都作了明确规定,形成了打击非法捕捞刑事案件的长效机制。“《纪要》为推进台州市修复振兴浙江渔场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渔业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有效保护渔业资源,进一步统一了法律适用尺度。”姚石京说。

  也因为有了这个《纪要》,各方形成了有效的打击合力,2016年台州市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刑事案件数是前5年总和的7倍多,在全省甚至全国都位居第一。这极大地震慑了海上大肆违法滥捕幼鱼的行为,助力浙江渔场保护修复。

  在媒体报道和政务公开网中发现立案监督线索

  美丽台州,山海兼胜,但是污染环境案件时有发生。食品药品安全更是事关人民生命安全。近年来,台州市检察机关以强化“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推进“环保检察”“民生检察”等工作,保护绿水青山,呵护舌尖上的安全。

  “两个专项立案监督”难,首先难在线索。为此,台州市检察机关采取了不少招数拓展线索来源。

  据姚石京介绍,除了加强内部各部门的协作、强化线索的移送外,台州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特别注重从媒体报道中发现线索。今年以来,温岭市检察院监督移送涉及在食品经营中违法加工、使用“口水油”案件23人,有近半是侦查监督部门检察官通过媒体报道发现的线索。

  同时,台州市两级检察院通过对两年以来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但尚未立案的污染环境案件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进行全面严格的核查,从中发现线索。“一共核查了110件,其中,环保案件78件,食品药品案件32件。核查后发现线索,并从中立案监督16件。”姚石京介绍,“我们还抓住浙江省在2015年以后所有行政处罚案件都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的契机,两级院对公开的所有环保和食药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核查分析,对可能涉嫌犯罪的案件进行调卷审查,并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监督。温岭市检察院就结合政务服务网上的信息,对公安机关尚未立案的5件环保案件进行了立案监督,公安机关也表示心服口服。”

  此外,走访调研行政执法部门也是发现线索的重要渠道。姚石京介绍,台州市两级检察院侦监部门每年都必须走访各地的环保、食药、农业、渔业和公安等部门,一方面了解行政执法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对症下药开展工作,另一方面从中挖掘监督的案件线索。今年初,天台县检察院在走访环保部门时了解到,一污染环境案件在执法时遇到阻力,即深挖线索,及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一起重大污染环境案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3名被告人均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善于发现问题 注重机制建设

  台州市检察机关在开展“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中,善于发现问题,注重机制建设,提升监督的效果。

  2015年初,台州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通过调研发现,环境犯罪的判决均以缓刑为主,撰写了《当前污染环境犯罪案件轻刑化问题亟待重视》《当前部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在逃问题亟待重视》等信息,得到浙江省委和台州市委领导的批示肯定。

  此后,在检察机关的努力下,台州市建立起了“量刑平衡机制”,污染环境犯罪的轻刑化问题得到及时解决,缓刑率从2015年初的60%以上下降到2015年底的6.5%。污染环境犯罪的“幕后老板”等主要犯罪嫌疑人追逃工作也得到强化,仅2016年该市就成功追逃26人。

  台州市检察院在“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实施方案出台后,抓住环保、食药工作是当前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的重要机遇,借势借力,建章立制,着手从机制上推动两个领域的工作全面开展,不断提升监督效果。该院先后与市中级法院、公安局、环保局等会签《关于在治理环境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联席会议纪要》。同时,推动多个部门联合开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利剑”行动,加大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执法力度。

  “利剑”行动顺利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台州市环保执法考核在全省位居第一。“应该感谢检察机关的监督,是他们的工作促使了我们更加规范严格执法。”台州市环保局环保执法部门负责人说。

  为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台州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又牵头起草《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联合市中级法院、公安、食药办、市场监督局等7部门召开座谈会,对会议纪要的内容达成了共识。2016年,全市查办的危害食品安全案件比2015年增加5倍多。

  一系列机制的完善,也有力推进了台州市检察机关“两个专项立案监督”的顺利进行。“今年前8个月,全市检察机关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119件311人,再次名列全省第一,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5件26人,继续保持全省领先。”杜斌说。

粤海临时工外包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