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今日发布的吴忠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池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盐池支行”)存在存贷挂钩违法违规行为。
银监会吴忠监管分局对其罚款2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吴忠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吴银监罚决字〔2017〕1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池支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吴银监罚决字〔2017〕1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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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池支行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梅建国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存贷挂钩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20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监会吴忠监管分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7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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