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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店主200元收购赃物手机 调查时还咬伤辅警


无业男子趁夜尾随抢劫独行女子,并将抢来的手机以白菜价销赃给一个开手机店的妇女,面对警方调查,收赃妇女竟咬伤辅警。今日,未央区法院在北郊盛龙广场公开开庭审理这起抢劫及妨害公务案。

27岁的崔某是西安市长安区人,2010年12月曾因抢劫罪被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据未央区检察院指控,今年3月7日晚8时,崔某窜至未央区大明宫万达广场伺机抢劫,见到易女士独自一人行走,随即尾随,趁四周无人之际,上前用手强行将其控制,并拉倒在地,从易女士外套口袋内抢走一部价值1700元的苹果6手机和一张房卡。次日下午,崔某将所抢手机以200元的价格销赃给妇女张某。3月9日,崔某被警方抓获,同日,民警以卖手机为由约张某在北池头村见面。民警出示警官证,要求张某配合调查,但张某拒不配合。其间,张某将辅警冯某的腿部、手部咬伤。经鉴定,冯某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破案后,被抢手机已追回发还易女士。检察机关以抢劫罪、妨害公务罪分别对崔某、张某提起公诉。



14日上午,未央区法院在张家堡街道盛龙广场对此案公开开庭审理,副院长杨晔担任审判长,数百市民在寒风中旁听了审理。对于指控,曾当过一段时间保安的崔某辩称,自己没有使用暴力。开手机店的张某则说,自己咬伤辅警是因为办案人员试图控制她时扭疼了她。而公诉人则进行了针锋相对的答辩。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审判长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华商记者 宁军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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