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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14个地州全部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并轨

亚心网讯(记者 马蓓)今年1月1日,我区14个地州全部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制度,新农合参保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我区1460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将因此受益。

1月8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了解到,我区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目前14个统筹地区已经按照“六统一”要求全部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并轨运行,统一实行城乡居民医保新制度,即14个统筹地区实现了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六统一”。这意味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城乡居民不再受城乡身份的限制,参加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按照统一的政策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城乡居民能更加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

不久前,博州地区温泉县呼和托哈种畜场牧民苏友利领到了新的社会保障卡,正式成为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这也解决了他因急性阑尾炎住院报销的难题。“以前住院费用得先自己付,出院后再报销。现在在医院就可以直接报掉。这次花了1万多元钱,报了6000多元。”苏友利说。

自治区社保局总会计师王巍介绍,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最大的变化就是更加完善、保障更加公平,有效消除了城乡二元化的差异。

原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参保人员整体待遇均有所提高,原新农合参保人员药品可报销范围从原有不足1500种扩大到近3000种;原新农合政策里补充建立的大病保险政策,有效防止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费用支出;原城镇居民政策里完善了门诊特殊慢性病和门诊统筹,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原新农合参保人员在自治区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患大病后经济负担进一步减轻。

今年,我区将继续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体实行政策倾斜,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有效衔接。“我们将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专项行动,落实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贴政策,确保2018年22个深度贫困县(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部发放社会保障卡,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综合保障作用,确保深度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王巍说。

我区14个统筹地区已全部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并轨运行

●城乡居民定点医院增多,就医选择范围扩大,看病更方便

●报销药品种类增多,农民看病自己花钱更少

●报销比例更高,报销上限提升

●参保门槛降低,受益人群更多

●报销更方便,可以实报实销

责任编辑:霍宇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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