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鹦鹉飞进家中不愿走 私自饲养可能违法

日前,一只鹦鹉飞进市民刘先生家中,久久不愿离开,无奈刘先生只能将其送到小区管理处。最终民警接力,将其送往佛山市林业局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并确认其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金刚鹦鹉,届时将会放归自然。

3月13日上午,黄岐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小区管理处的求助电话:业主刘先生家里飞来了一只鹦鹉,现在鹦鹉被送到管理处,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接报后,洞庭警务室易家庆警官立即赶到现场,了解得知,这只鹦鹉可能迷了路,飞到刘先生房间里面呱呱大叫,任凭刘先生怎么驱赶,它就是不离开。无奈,刘先生只能把它送到管理处请求帮忙。

民警获悉情况后,观察到该鹦鹉身型较大,色彩鲜艳,猜想是从某处"逃跑出来"的。随后得知该鹦鹉是比较名贵的品种,很有可能是国家保护动物,而鹦鹉的生活习惯特殊,如果缺乏经验和细心的照顾,很容易就会产生疾病甚至死亡。遂易警官先为鹦鹉找来了一个笼子,为它送上了食物和水,确保鹦鹉得到细心照顾,并且立即联系南海分局指挥中心报告情况。

随后,民警通过分局指挥中心获悉佛山市林业局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的电话。通过几番联系,最终找到佛山市林业局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的小宁,并约定第二天过来把鹦鹉接走。

3月14日下午15时许,小宁准时来到小区管理处接走了这只鹦鹉,称将会把它放归自然。经小宁确认,这只鹦鹉是非洲品种的金刚大鹦鹉,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饲养鹦鹉需取得相关部门许可证,而国家保护动物受法律保护,私自收购、出售、饲养和运输濒危野生动物均会受到法律追究。如果市民家中飞进国家保护动物,应及时向公安和林业部门进行举报,不可私自饲养。


(佛公宣 编辑:小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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