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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车检协会与发改委对擂,底气何来?|新京报快评


  ▲此前新京报报道唐山机动车检测站黄牛泛滥,尾气不达标给钱就过关。图/新京报网

  公示的机动车检验费为160元(安检费100元,环检费60元),但武汉市多家机动车检验站却按210元收取检验费,武汉车主马林对此多次投诉,武汉市发改委回应,已向武汉市机动车检验行业协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但该协会和33家检测机构拒不整改。

  武汉机动车检测协会方面却表示,2017年5月开始,由于国家对机动车的安全检测新增了很多项目和规范要求,检测站为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设备,导致成本增加。协会多次向物价部门申请提价,未获批复。其副会长孟辉福称,“我们已经和物价局多次沟通,他们是不作为。”“如果不让我们涨价,我们就停检。”

  市民对车检“每车多收50元”的举报,让一场责任互推的对擂浮出水面:当地发改委称是车检机构拒不整改;车检机构方则说是物价部门不作为;东西湖区物价局称,主管的行业协会涉嫌价格垄断,汉阳区物价局、工商质监局则表示,已于2017年7月13日责令相关检测站在物价部门没有出台新的规定之前停止收取新增项目成本费。究竟是谁在“甩锅”,目前仍难断言,但这样的景象堪称玄妙。

  车检机构不按服务大厅公示的价格收费,却“暗中”加收拓印费、PDA拍照费、信息传输费共计50元,对其合理性的评判,其实有两个维度:一是程序层面,二是成本收益方面的考量。

  

  ▲此前新京报报道唐山机动车检测站黄牛泛滥,尾气不达标给钱就过关。新京报记者 游天燚 摄

  从程序上看,“每车多收50元”的违规性质,是明摆着的。因为就目前制度设计看,武汉机动车检测协会或车检机构并无单方涨价的权利。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自从道路交通管理改革后,原属公安系统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站,均应以承包、转卖等形式转移给社会上非行政性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经营管理。

  虽是企业,可就当下而言,经营主体的“社会化”,不意味着价格完全由市场调节:因为对车主们来说,车检是“刚需”,也属于准公共服务。《道路交通安全法》早就规定,机动车检测费用由政府核定价格。尽管有不少人呼吁将车检政府定价先变更为政府指导价,等其完全市场化再变革为市场调节价,可在法律修改前,未经批准的擅自涨价,确实于法不合。

  特别是按武汉市发改委所说,涉事协会组织全市33家机动车检测机构于庐山开会,商定检测价格,达成价格协议,这明显有串通涨价之嫌。

  

  而从成本收益的角度看,车检机构也有盈利诉求,所以一方面固然要防止其搞价格联盟,另一方面也要顾及那些经营者们的承受力。有关部门既没必要听信“装惨”“哭穷”,也不应让经营者在物价水涨船高、安全检测新增项目导致成本增加的情境下,变成“活雷锋”、把车检当公益来做。

  当地机动车检测协会称,目前全市各检测站经营举步维艰,这是娘家人为自家人代言,其真实性需要查证。如果车检机构真有涨价需求,依照程序也应先提出申请,召开听证会。但若其所述属实——当地100元的安检费标准从2014年持续至今,期间该协会几度报了成本想涨价都被“驳回”。

  当地物价部门显然有必要对此作出回应,以避免“不作为”的质疑:其审核环节的成本监审是“刻舟求剑”,还是参照了合理标准?基于什么原因对涉事协会的涨价申请没有“理会”?……

  事实上,武汉市160元的机动车检验费跟很多城市比,的确不算高(国内收费偏高的西安,小车检验费2015年就从180元涨至380元)。鉴于此,对于合理涨价诉求,物价部门不应束之高阁,否则难逃不作为之嫌。

  车检方与发改委、物价局对擂,最终让车主不明不白地埋单,不应该。而从根本上讲,为了避免车检机构跟物价部门间的“甩锅”,不妨渐次放开车检市场和检测费市场定价。

  像北京,2016年1月起就从执行政府定价变为市场化定价,同样放开的还有太原、南昌与合肥等地,这样也能让车主多些选择余地,尽可能规避“物价部门不批,车检机构暗涨,车主最终受损”的局面。

  文 | 仲鸣(媒体人)

编辑:王磊 王晓琳 纯洁 大雄 校对:郭利琴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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