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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Ⅲ类标准

2017年,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对我市7个国控断面23项监测指标和4个集中饮用水水源地22个监测项目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我市7个国控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水质指标无明显增长。


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负责人介绍,监测结果显示,西郊水厂水质达到Ⅲ类或优于Ⅲ类标准、药王山水厂水质达到地下水Ⅲ类标准、北郊水厂水质达到地下水Ⅲ类或优于Ⅲ类标准、东郊水厂水质达到Ⅱ类标准。监测结果与2016年同期相比,无明显变化。拉萨市环境监测站于2017年第一、第二季度,分别对全市各县(区)河流断面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各县(区)河流断面水质满足地表水Ⅲ类标准要求。“此外,我市还开展了纳木措水质监测。除氟化物(本底超标)超《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外,其余各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该负责人说。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加强了饮用水信息公布,按照自治区环保厅下达的关于水质公开的文件要求,2017年,市环保局在拉萨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了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拉萨市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100%。拉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目标为100%,实际达标比例为100%;无地表水劣Ⅴ类水体;地表水断面水质目标为Ⅲ类,实际所有断面均达到了Ⅲ类标准。监测结果显示,拉萨市城市建成区无黑臭水体,拉萨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无地下水质量极差比例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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