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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有关情况发布

  2016年1月1日起,中国正式终结了实施30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步入“全面二孩”时代。如今一年多过去,宁波的出生人口是否符合预期?相应的配套服务是否跟上?民众的生育意愿如何?到底有多少宁波人计划生“二宝”?8月3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卫计委发布“宁波市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有关情况”,同时发布2016年我市开展的育龄群众生育意愿抽样调查结果。

  上半年2.6万宝宝出生,二孩占四成多

  2016年1月1日起,全面二孩政策开始正式实施。二孩政策实施一年多,其所带来的出生人口变化一直被外界关注。

  据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一年多来,在育龄妇女总数减少的情况下,我市出生人口数增幅明显。

  据宁波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年报(含补报),2016年我市户籍人口出生54845人,同比增加9693人,增长率为21.47%,是1997年以来的最高水平,其中二孩出生占比为38.26%,较2013年提高约17个百分点,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提升至1.3左右。2017年上半年,我市户籍人口出生26060人,同比增加1870人,增长率为7.73%,增幅接近全国7.8%的水平,其中二孩出生占比为45.22%,同比提高11.8个百分点。

  从出生人口监测数据看,我市全面二孩政策实施效果明显,出生人数符合预期。与此同时,我市目前二孩生育主要呈现为三大特点:

  特点一:生育二孩的育龄妇女年龄30岁-34岁的占比最高,近三成属高龄产妇。

  据出生人口监测数据,我市生育二孩育龄妇女中,年龄在40岁及以上的占3.92%;35岁-39岁的占25.75%;30岁-34岁的占45.95%;25岁-29岁的占23.12%;20岁-24岁只占1.27%。可见,30岁-34岁年龄组生育二孩的最多,35岁以上高龄产妇占了二孩生育人群的29.67%。

  2016年我市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6.8‰,育龄妇女30岁-35岁及35岁以上组高于其他年龄组。虽然近两年出生缺陷发生率下降,但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高龄高危孕产妇数量增多,我市出生缺陷发生率继续下降的压力增大。

  特点二:“单独二孩”和全面二孩政策生育二孩的已占二孩出生数的70%。

  2016年全市二孩出生中,因非“单独”(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和非“双独”(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的双农独女户出生2454人,占12.14%;“双独”出生2242人,占11.09%;因“单独二孩”政策出生7710人,占比38.15%;纯粹因全面二孩政策出生6547人,占32.39%;其他1259人,占6.23%。我市因“单独二孩”和全面二孩政策生育二孩的占二孩出生总数的70.54%。

  特点三:二孩出生增长总体上市区高于县(市),非农户籍居民高于农业户籍居民。

  我市2016年二孩出生增长总体上表现为市区高于县(市)。其中宁波高新区、北仑区、镇海区、宁海县二孩出生同比增长明显,增幅分别为96.88%、78.01%、75.94%、56.71%;海曙区、原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大榭开发区二孩出生增幅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象山县、奉化市、余姚市、慈溪市、东钱湖开发区二孩出生增幅低于全市水平。

  从生育二孩夫妻的户籍性质看,双方非农的占41.67%,双方农业的占37.54%,一非一农的占 20.79%。双“非农”家庭生育二孩的占比已经超过“双农”。

  对于二孩,“85后”热衷,“70后”意愿低

  迈入“全面二孩”时代后,到底有多少宁波人计划生“二宝”?2016年8月-9月,我市开展了育龄群众的生育意愿抽样调查。调查对象为18周岁-49周岁育龄人群中已婚且只育有一个子女的女性,包括宁波市户籍(农业、非农)和常住6个月以上流动人口。6个调查区县(市)共回收有效问卷5997份。

  近两成被调查者想生育二孩。二孩目标人群(已婚且只育有一个子女的女性)中,想生育二孩的比例占调查对象的19.9%,其中,流动人口26.0%,户籍非农人口19.2%,户籍农业人口13.7%。按照最大化原则,如果把不确定是否生育二孩人群的三分之二计入可能生育二孩的对象,则户籍非农、户籍农业和流动人口生育二孩的最大比例分别为:32.9%、29.2%和41.5%。

  这些被调查者中,打算在2016年生育的,占5.2%;2017年生育的,占14.1%;2018年生育的,占11.4%;2019年生育的,占4.5%。生育时间不确定,占62.0%。调查显示,二孩生育高峰为2017年和2018年。

  30岁-34岁育龄妇女选择在2017年以前生育二孩比例约为60%,35岁及以上年龄组选择在2017年以前生育二孩的超过75%。显然,近1年-3年内的大龄和高龄孕产妇会快速增多。

  从调查看,户籍人口均选择在本地生育二孩。流动人口明确选择在宁波市生育二孩的比例为39.5%;不确定,但可能在宁波市生育的比例为20.0%,二者合计约为60%。

  “85后”最想要二孩,“70后”二孩愿望最低。不同年龄组妇女计划生育二孩的意愿存在明显差异,从调查情况看,女性30岁是夫妇二孩生育意愿的分水岭,在此年龄组之后,夫妻的二孩生育意愿不断大幅下降,且随着年龄的上升,对生育二孩的态度更为明确。“85后”人群是二孩生育意愿最强的群体,而“70后”群体的生育意愿则较低。

  一个家庭最希望有几个孩子?本市农业户籍调查对象的平均理想子女数为1.73个,本市非农户籍调查对象为1.72个,市外流动人口调查对象为1.73个,不同类型的调查对象其理想子女数不存在显著差异。对分年龄女性的理想子女数考察结果显示,在24岁-35岁生育旺盛人群中,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最高,其次是本市农业户籍人口,本市非农户籍人口的生育意愿最低;但是,在40岁及以上大龄育龄人群中则表现出相反的梯度变化:本市非农户籍人口的生育意愿最高——流动人口次之——本市农业户籍人口生育意愿最低。

  全面二孩政策落地一年多来,宁波作为经济发达的计划单列市,为什么计划生育二孩的不多?有关专家分析认为,原因主要有:

  其一,育龄妇女年龄成生育障碍。从调查看,随着夫妻双方尤其是妻子年龄的増大,明确表示不打算生育二孩的比例上升。妻子年龄在30岁之后,打算生育二孩的比重下降至30%下,尤其是“70后”,生育意愿显示为最低。

  尤其是随着妇女初次生育年龄的不断推后,育龄妇女的生育时期大大缩短,生理性不孕不育风险增强,妇女的生育意愿也逐渐降低。

   其二,养育成本走高。调查显示,样本总体中子女每个月支出的均值约为1740元,其中城镇家庭最高,达到了2250元,农村家庭和流动家庭分别为1677元和1340元,远低于城镇家庭的育儿成本。城镇家庭5岁以下子女的养育成本在2000元以上,其次是农村家庭,为1500元-2000元之间,流动家庭的育儿支出最低,在1500元以下。第一个子女平均每个月的支出情况反映了养育子女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女性的生育意愿。

  其三,文化价值观念。性别偏好是导致生育行为大于生育意愿的主要因素,现有子女性别结构对育龄妇女再生育意愿具有显著影响,只有女儿的家庭,再生育子女的个数明显多于其他家庭,而一孩是儿子的绝大多数不考虑再生二孩。

  此外,影响宁波人生育二孩意愿的还有托育服务短缺、女性职业发展压力大、自身或家人健康状况不佳等。

  “全面二孩”时代,配套政策和服务须跟上

  根据预测,我市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十三五”时期将比“十二五”多出生5万人左右。“全面二孩”时代,宁波相应的配套服务是否跟得上?

  据介绍,为做好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的政策衔接,2016年底,市发改委与市卫计委联合印发了《宁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将加强产科儿科建设、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等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2017年初,市卫计委、市发改委等五部门印发了《宁波市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该方案的实施将大大提升我市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目前,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意见阶段;市总工会牵头起草《关于加强母婴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也已在征求意见;市教育局、市卫计委正在开展全面二孩政策下教育、卫计服务能力提升对策研究等课题,包括组织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情况调研,研究提出促进托育服务发展的意见建议。

  为有效应对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可能出现的生育高峰,我市加强统筹,通过加大基础设施优化配置、增加医疗卫生资源供给、鼓励社会资源参与等举措增加妇产科、儿科等服务资源的有效供给。据统计,2016年全市增加产科床位917张、儿科床位578张,有效缓解了产科、儿科住院一床难求的现象。同时,着力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在全市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新增再生育门诊11个,为准备生两胎的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方面的解答和孕前再生育咨询服务。加强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做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强化落实产科急救与危重孕产妇的管理,重新调整充实了市级妇幼保健质控中心专家组、危急重症抢救协调小组及专家组成员,各区县(市)均建立了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抢救中心。

  据统计,2017年1月-6月,户籍孕产妇零死亡,流动孕产妇死亡1例,死亡率8.79/10万;户籍婴儿死亡率2.36‰,流动人口婴儿死亡率2.11‰。我市这些妇幼健康核心指标均领先全省、全国。

  为方便群众,我市还将信息技术手段与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深度融合,进一步优化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审批服务流程,“要求提供的材料少了,流程简单了,办理登记的时间大大缩短了。”家住鄞州姜山镇山西村的吴女士来到姜山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办理二胎生育登记,没想到短短七八分钟,就领到了“生育登记服务卡”。

  在推出窗口生育登记和窗口再生育审批的同时,2017年我市还先后推出了微信生育登记、微信再生育审批。审核通过后,由村(居)计生服务员送证上门或申请人自行前往乡镇(街道)服务窗口领取生育登记服务卡;审核没通过的,申请页面会有退回原因和咨询电话,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或“零跑”。


(张悦 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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