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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装一台行驶记录仪 就可“高枕无忧”?


    南方日报讯 (记者/祁雷) 7日,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部门联合约谈广州市长途汽车运输公司、深圳市长途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江门市汽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利丰石化物流有限公司、惠州市路畅通运输有限公司5家运输企业及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脉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伊爱科技有限公司4家平台运营商的负责人,就这些企业所属车辆行驶记录仪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

    三部门对行使记录仪问题联合召开约谈会,在广东尚属首次。

    有部分车辆根本未装行驶记录仪

    此前,全省交警部门组织开展了重点车辆(营运客车、危化品运输车、重型货车)行使记录仪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了本省籍营运客车、重型货车和危化品运输车的车载行驶记录仪安装和使用情况,共检查了运输企业2338家、重点车辆13006辆,其中营运客车8510辆、危化品运输车1328辆、重型货车3168辆。

    被约谈的5家企业不按规定安装和使用行驶记录仪的车辆较多,其中,广州市长途汽车运输公司有不合格的营运客车99辆,深圳市长途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有不合格的营运客车120辆,惠州市路畅通运输有限公司有不合格的货运车49辆,广东利丰石化物流有限公司有不合格的危化品车94辆,江门市汽运集团有限公司有不合格的营运客车144辆。这些企业所属车辆的主要问题包括车载行驶记录仪通信接口损坏或不达标、记录仪内设的车辆号牌、驾驶人、号牌类型、车架号等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等。还有部分车辆根本未安装行驶记录仪。

    11月起将继续开展行驶记录仪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结果显示,部分运输企业重点车辆动态安全监管工作主要存在四方面问题:一是运输企业对动态监控工作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行驶记录仪国标、省标要求不了解、不熟悉,营运车辆行驶记录仪安装和使用工作执行不到位。二是运输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管理不扎实,对行驶记录仪的安装和使用情况监管不严,导致行驶记录仪形同虚设。三是部分车辆行驶记录仪不符合国家标准,缺乏通信接口,或者接口无法自动识别、传输相关数据,且个别车辆GPS天线、车速传感器线未正确连接,导致终端信号上传受阻,存在逃避监管的嫌疑。四是部分车辆行驶记录仪记录信息不完整,车牌、驾驶人、累计行驶里程、事故疑点、车辆类型等信息数据没有录入,未能充分利用行驶记录仪对车辆行驶过程进行有效监管。

    11月起,省公安厅交管局将继续组织全省交警部门开展行驶记录仪专项检查工作,推动车辆行驶记录仪的规范安装与使用。

梅林人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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