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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扬州段禁止“捕刀”半个月

 


    本报讯(记者 向家富)记者昨从市农委渔政监督支队了解到,长江刀鱼第一期捕捞于昨天24时截止,今起到4月14日24时禁止捕捞刀鱼。刀鱼第二期捕捞时间为4月15日至5月10日。

    4月1日至4月14日24时,这一期间,长江扬州段长江刀鱼禁止捕捞。渔政监督支队支队长徐马林介绍,4月上中旬,是长江刀鱼繁殖高峰期,禁止渔民在这一时间段捕捞,有利于刀鱼渔业资源的保护。

    刀鱼是洄游性鱼类,每年春季从长江口上溯进入长江,并在长江干流、通江湖泊、长江支流进行产卵活动。瓜洲渔民王桂荣介绍,相比过去几年,今年刀鱼渔汛要相对早一些,也更加明显一些。

    王桂荣说,刀鱼是底层鱼类,虽然看不到它们在水中洄游的场景,但他们通过捕捞能感受到刀鱼渔汛,“过去几年,整个3月份,一帮船都捕不到多少鱼;但今年3月下旬开始,一网就能捕到10多条,数量明显多于过去几年。”当然,与上世纪六十到八十年代相比,现在的刀鱼渔汛依然不算明显,“那时候,立春刚到,刀鱼就上来了,清明前后,刀鱼最多,拉网时都能感受到鱼在网上挣扎。”

    刀鱼第二期捕捞时间为4月15日至5月10日,而5月中旬以后,就是刀鱼幼鱼洄游或在江湖中育肥的时间,这也是第二期刀鱼捕捞日期截至5月10日的重要原因。王桂荣说,过去几年,一直都是第二期捕捞的刀鱼量大,“去年,一般一网就能捕捞10多斤。今年估计也是第二期捕捞的产量更大。”

    值得一提的是,因为第二期捕捞已是清明后,而江浙地区吃刀鱼的习惯是更偏爱“明前刀”,因此4月15日后捕捞的刀鱼,在价格上会迅速下降,进入5月份后,最便宜的刀鱼只要几十元一斤。

    徐马林介绍,长江扬州段自3月1日进入禁捕期,在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除持有刀鱼特许捕捞证的渔民,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捕捞刀鱼外,严禁一切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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