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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对业主车辆计时收费合理不?

1月9日读者来电:长安区春天花园小区于今年1月1日将停车服务费提价,开始计时收费,起步价位3小时4元,最高12元,不知是否合理?
   1月9日华商报向西安市长安区物价局发函咨询。
   1月15日收到回函:长安区春天花园小区物业由西安新领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该小区自1月1日起启用车辆识别系统,因小区无地下停车库,地面停车位不足,造成停车难问题。之前该小区停车费按照外来车辆3元/次的标准,导致大量外来车辆进入小区。针对外来车辆占用小区居民停车位问题,物业对临时停放车辆实行了按时计费标准。
   按照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配建停车位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求。业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建的经营性停车场停放自有车辆,不得按经营性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
   对此,西安市长安区物价局已责令小区物业立即停止计时收费,同时清退计时收费费用,并与业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定价。 华商报记者 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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