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专项巡察方式,对甲子镇、三门坡镇、红旗镇、大坡镇、云龙镇等5个乡镇党委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重点对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同时延伸到区征收局、国兴街道办、府城街道办、滨江街道办、凤翔街道办等单位)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巡察,并公布联系方式
根据七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有关安排部署,经省委巡视组同意,琼山区委批准,琼山区委配合省委巡视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第四轮)正式启动。从2017年11月28日至12月27日,琼山区委巡察一组将对甲子镇、三门坡镇、红旗镇、大坡镇、云龙镇等5个乡镇党委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琼山区委巡察二组将重点对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同时延伸到区征收局、国兴街道办、府城街道办、滨江街道办、凤翔街道办等相关单位)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受理来信来访来电。根据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体综合治理、旧城改造、特色产业小镇、禽畜养殖污染防治等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项纪律及腐败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组受理范围的信访和反映,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组
别
组长副组长 被巡察
单位
值班电话
(8:00-20:00)
信访举报箱设置地点接待来访地点通信地址区委巡察一组陈维福冯博 甲子、
三门坡、
红旗、
大坡、
云龙镇委
1528973***76 1.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甲子墟正街1号镇政府办公楼门口;
2.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镇三门街77号镇政府办公楼门口;3.海口市琼山区红旗镇土桥社区红旗大道166号镇政府办公楼门口;
4.海口市琼山区大坡镇横街1号镇政府办公楼门口;
5.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文明路15号镇政府办公楼门口。
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兴丹二横路5号腾鹏大酒店418房间。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建国路1号区政府办公大楼六楼601室区委巡察办转区委巡察一组收(邮政编码:571100)区委巡察二组林柳翠陶建全 区环保局
区水务局
18808960472 1.海口市琼山区府城街道高登街西路海中后街2号(环保检测站)大楼门口;
2.海口市琼山区凤翔东路162号琼山水务局办公楼门口;
3.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文庄路20号区政府服务中心一楼门口。
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兴丹二横路5号腾鹏大酒店518房间。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建国路1号区政府办公大楼六楼601室区委巡察办转区委巡察二组收(邮政编码:57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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