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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共享单车企业管理不力将“限制投放”|政解

  新京报快讯(记者裴剑飞)“北京共享单车不得设置商业广告”;“对车辆投放实行动态平衡”;对于管理不力的企业将“限制其投放”。 9月15日,《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发布,做出了上述新规定。

  《指导意见》共六个部分25条,新京报记者梳理后发现,与4月份出台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新政增加了不少新的变化及表述。

  【车辆投放】

  从“总量调控”转向要求“动态平衡”

  今年4月,公开的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了对共享单车进行“总量调控”的要求。9月7日,北京市交通委表示,“将暂停共享单车的新增投放”。

  而在9月15日发布《指导意见》中,对此前的表述略作调整,改为“根据全市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划及停放秩序状况,进行总量调控,对车辆投放实行动态平衡。”

  对此,刘岱宗认为,这种要求增加了更多的灵活度,保持了共享单车市场的活力。“共享单车是一个新生事物,我们不能直接定下共享单车应有的投放规模,而应以用户需求为依据。”他认为,可以通过对投放进市场的共享单车的使用次数进行测试,在不断调整中接近市民所需要的合理数量,最终达到一个我们所倡导的比较高的自行车出行比例。

  【车辆回收】

  从“及时回收”转向要求“必须及时回收”

  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在某些区域严重侵占了道路资源。

  《指导意见》要求,“对乱停乱放问题严重、线下运营服务不力、经提醒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运营企业,应公开通报相关问题,限制其投放”。并进一步提出,“要利用大数据分析,规范承租人行为和信用,加强对投放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运营调度和车辆维护,对废弃车辆必须及时回收,按环保要求处理”。

  跟征求意见稿相比,在“及时回收”前增加了“必须”一词。

  “尽快建立完善的共享单车企业退出机制很有必要。”刘岱宗告诉记者,大体预测,到今年冬天,因天气原因骑自行车的人会有所减少,肯定还有一些企业支撑不住,在明天春天之前被市场淘汰。“那么,如果出现没有企业运行管理的车辆怎么办?如何清理它们,也可能成为新的问题。”

  【车辆维修】

  从“随意存放维修”转向要求“公共空间禁止存放维修”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在部分路段出现过长达数百米的自行车“坟墓”,成千上万辆破损的共享单车堆积在路边进行维修,而企业随意圈地作为单车周转站的情况更是屡见不鲜。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本次发布的《指导意见》中,对企业车辆周转场地有了更为严格的要求,明确不得占用公共空间。“企业要自有或租用停车场地,满足车辆周转与维修需求,不得将公共空间作为企业车辆存放、周转和维修场所。”

  对此,刘岱宗认为,企业占用大量公共空间作为维修、周转场所,肯定不妥。“如果不进行明确限制的话,企业出于减少运营成本的考量,极有可能就在路边修车,企业必须尽快建立自己的维修保养场所。”

  【车身广告】

  新政:车辆不得设置商业广告 专家:此举稍微缺乏柔性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北京共享单车新政,首次明确提出不得设置商业广告。

  刘岱宗认为,此举稍微缺乏柔性,更稳妥的方式是去制定一些广告内容的管制,进行广告内容筛选识别,比如哪些广告是禁止投放的。“广告毕竟作为企业的一种收入来源,而且地铁、公交等交通工具上都是可以投放广告的。”他建议,政府应该把政策解释得更明确一些,是基于什么样的政策法规的标准制定的。

编辑:李凡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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