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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县法院创全国文明单位活动接受考评组实地考评

  8月30日,以崇左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黄海俊为组长的崇左市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候选单位考评组到大新县人民法院实地考察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情况。考评组通过实地察看、翻阅台账和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全面了解该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情况。

  当天,考评组在该院陈晓程院长的陪同下实地参观了立案服务大厅、荣誉陈列室、阅览室、健身房、廉政食堂等法院文化建设场所以及庭院绿化美化等文明环境布设。

  在座谈会上,陈晓程院长在汇报中指出,自2009年4月大新县法院被授予第十二批“自治区文明单位”称号以来,即明确树立了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奋斗目标,把文明单位建设作为促进审判工作、提升队伍素质、实现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载体和主要措施来抓,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实现了文明创建工作与主业工作的“双丰收”。该院集荣誉于一身,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法院”、“全国优秀法院”(两次)、“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等11项国家级荣誉。在全市法院绩效考评工作中,已连续10年获得一等奖。

  莫海俊副部长一行在听取汇报后对大新县法院的工作成果表示肯定,认为该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意识到位,创建中始终保持高姿态,在加强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机制、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同时,对该院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希望该院进一步扩大法院文化亮点工作,提升全院干警的素质文明,树立健康良好的思想风尚,营造更浓重的文明法院氛围,力争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一举成功。

  陈晓程院长就考评组提出的新要求表示,大新法院将卯足干劲,扩大法院文化亮点工作,建立文明创建长效机制,以更饱满的热情、更崭新的姿态、更强劲的力度深入推进文明创建工作,使“文明之花”在桂西南边陲法院开放得更加绚丽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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