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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香港民族党”被取缔保安局长回应

  原标题:香港特区保安局长:取缔“香港民族党”是基于维护国家安全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今日(9月24日)刊宪: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藉行使《社团条例》第8(2)条赋予保安局局长的权力,现作出命令禁止“香港民族党”在香港运作或继续运作。命令经在宪报刊登,即行生效。

  宪报刊发后,迅速引发媒体关注。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于24日上午11时于特区政府政府总部会见媒体进行相关问题说明。

  据香港文汇报网站消息,李家超在现场表示,所谓“香港民族党党纲”公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并有实质性行动实践“***”纲领。其纲领与行动明显危害国家安全,特区政府考虑多重因素决定取缔“香港民族党”运作。

  李家超表示,在此之前,已三度延长“香港民族党”的申述期,因此特区政府方面是在经充分考虑后,以基于维护国家安全等原因,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及继续运作。

  另外,李家超还补充指出,所谓“香港民族党”在24日特区政府刊宪后便属非法团体,但可于30日内向特首会同行政会议提出上诉,“不过,上诉期间,禁令继续生效”。

  对于特区政府刊宪禁止“香港民族党”继续运作,社会舆论纷纷发言表达支持。

  香港文汇报网站报道提到,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民建联副主席陈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特区政府采取的这一行动,对香港有很大的警示作用,其他社团或政团或明或暗支持“***”肯定会有所收敛。

  陈勇表示,自己接触过很多街坊和民众,大家都认为“香港民族党”明显违反宪法、基本法,也违反了香港社团条例,早就应该被取缔。政府刊宪取缔“香港民族党”,是维护香港法制核心价值,也是维护香港七百万市民和全国十三亿人民的安全,“这些是大家支持的”。陈勇认为,任何人若违反香港法例,公然宣“独”,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谭志源表示,基本法第一条开宗明义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部分。任何鼓吹、推动“***”的言行,是违反基本法规定、违反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地位、违反香港社会和市民大众利益、违反国家利益,必须坚决反对。

  谭志源认为,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按照法律规定、相关法定程序及其所赋予的法定权力,刋宪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或继续运作,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香港社会和市民大众利益。谭志源强调,支持保安局局长的决定。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妇联主席叶顺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支持港府这一行动,认为做法合理,对“***”组织应该加以取缔。

  叶顺兴表示,“香港民族党”早该取缔,政府已经给过时间让他们改正,但他们仍然宣扬“***”。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不可能“独立”。港府禁止“香港民族党”继续运作,对一些“***”组织是强烈警钟。(澎湃新闻记者 岳怀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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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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