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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家外汇局的十次通报中看外汇违规的套路

  原标题:这里有外汇局近两年的十次通报,带你看看外汇违规的套路

  单看“外汇违规”四个字,你或许会觉得陌生。但如果提到“蚂蚁搬家”式的拆分交易、规避配额,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赚差价,使用作废合同、虚构贸易背景逃汇这类具体案例,外汇违规离普通人的距离也就没那么遥远了。

  12月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再度在官网通报了15个外汇违规案例,这是自2017年以来的第十次通报。其实这是我国加强外汇监管的一处缩影。从2017年开始,国家外汇管理局查处外汇违规违法案件、罚没款项均有大幅上涨。最新的数据也延续了这一趋势,2018年上半年共查处外汇违规案件1354件,罚没款3.45亿元人民币,同比分别增长19.7%和59.5%。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整理出国家外汇管理局历次通报的193个典型案例,这些案件发生在2010至2018年,涵盖20余种外汇违规手段,罚款金额最高达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从这些典型案例来看,外汇违规呈现出怎样的套路?集中在哪些主体?违规后如何处罚?

  逃汇、非法买卖外汇、违规内保外贷最常见

  从统计结果来看,通报频率最高的案由分别是:逃汇案、非法买卖外汇案、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逃汇案的涉案对象大部分是企业,在所有的案情通报中企业逃汇案共有48起,最常见的手段是企业使用作废合同、无效提单等虚构贸易背景进行逃汇。另外,普通个人的逃汇案也有26起,最常见的手段是,利用亲友、员工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分拆逃汇,老百姓口中谈的“蚂蚁搬家”境外买房说的就是普通个人逃汇。

  非法买卖外汇案的涉案对象大部分是普通个人,共有33起。最常见的手段是将人民币打入地下钱庄控制的境内账户,通过地下钱庄兑换外汇汇至境外账户。这一案由的目的,主要可以分为两种,一类是为转移资产,通过这种方式支付境外住房抵押贷款或购买住房;另一类是通过非法兑换外汇、买卖外汇进行牟利。

  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的涉案对象为银行,共有25起。涉案详情基本是银行在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购付汇时,未按规定对担保项下资金用途、债务合同、预计还款来源等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内保外贷是指境内银行为境内企业在境外注册的附属企业或参股投资企业提供担保,由境外银行给境外投资企业发放相应贷款。

  涉案主体:第三方支付机构也上榜

  在涉案主体方面,案件通报主要集中在银行、个人、企业三大类中,其中银行违规65件,个人违规61件,企业违规60件。从占比来说,银行、个人、企业三分天下。此外,第三方支付机构和学校也有少量违规案例出现。

  在第三方支付机构方面,支付宝、财付通在内的5家平台出现外汇违规通报,涉及逃汇、违反外汇管理规定两项事由。其中智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凭虚假物流信息办理跨境外汇支付业务,金额合计1558.8万美元。该行为严重扰乱外汇市场秩序,性质恶劣,被处以罚款1530.8万元人民币。

  违规后如何处罚?

  在后续处罚方面,案件通报中出现了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停业务、追责责任人等方式。总体来看,企业和个人方面基本被处以相应罚款,在最新的案例通报中,还出现了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将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等新方式。银行方面,除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外,暂停相关业务、追责责任人的处罚较多。

  在具体案例中,有时会出现多种行政处罚并行的情况。比如交通银行厦门观音山支行在2016年2月至7月,未按规定尽职审核转口贸易真实性,凭企业虚假提单办理转口贸易售汇业务。该行被处以罚款400万元人民币,暂停对公售汇业务三个月,责令追究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从提供明确罚没金额和涉案金额的134个案例(61个个人、60个企业、9个银行、2个第三方支付平台、2个学校)中,我们发现:大部分案例遵循“涉案金额越高,罚没金额越大”的基本规律,但也出现了若干异常值。

  部分涉案金额较低,但罚没金额较高的案例在通报中写明:该行为违规金额巨大,性质恶劣,严重扰乱外汇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王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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