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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打造公平市场环境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对于减轻企业负担和减少权力寻租,建设廉洁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日前,惠城区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会,总结前段时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根据惠城区政府办印发《惠城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今年底前,各镇(街)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次数要达到年度总抽查次数的10%以上,实现联合抽查常态化;2019年底前,依托省、市级市场监管平台和大数据分析系统,基本建立全省联动的监管风险预警机制;2020年底前,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重点的日常监管制度,构建形成较为科学、成熟的市场监管制度体系。

    ●南方日报记者 卢慧

    1 进展 区安监局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惠城区各镇(街)及区直有关单位对市场主体的执法检查事项,包括市场监管检查事项和其他执法检查事项,除查处投诉举报、开展大数据监测、办理转办交办事项或上级部门有特殊要求等情形外,原则上均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营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根据会议通报,2017年以来,惠城区市场监管局、环保分局、安监局、体育局、统计局、地税局等单位陆续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上述单位全部制定了实施方案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了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并认真开展抽查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随机抽查事项及抽查结果公开事项。

    其中,惠城区市场监管局成立了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工作实施方案》,对1289家企业和1265家个体户实施了工商全业务联合抽查,抽查结果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完成了在年底前抽查结果公示率达100%的目标任务;惠城区环保分局建立了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和环境监察人员信息库,每季度按照25%的比例对重点排污单位进行随机抽查,每年度按照环境监察人员、被抽查单位1∶10的比例对一般排污单位进行随机抽查,并在门户网站增设“随机抽查”子栏目,将抽查结果进行公开;惠城区安监局建立了执法人员名录库,从“两库”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并逐年提高“双随机”抽查在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中的比例。

    不过,还有部分行政执法单位未按要求建立健全“两库”,也未对抽查内容进行细化,工作进展缓慢。

    会上,惠城区委副书记、区长陈国强提出,要突出重点,着力抓好4方面工作:一是制定“一单两库一细则”,尚未制定“一单两库一细则”的单位,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随机抽查事项实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全覆盖;二要加强对抽查结果的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要做好与信用监管制度的衔接;四要加强信息化技术的建设和运用。

    2 目标 今年底实现联合抽查常态化

    根据《方案》,2018年底前,各镇(街)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次数要达到该年度总抽查次数的10%以上,实现联合抽查常态化。2019年底前,依托省、市级市场监管平台和大数据分析系统,基本建立全省联动的监管风险预警机制。2020年底前,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重点的日常监管制度,构建形成较为科学、成熟的市场监管制度体系。

    《方案》明确,凡具有对市场主体执法检查职责的各执法检查部门,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原则上都要实行随机抽查;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各执法检查部门要结合行政权力清单和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等,并在本部门信息公开平台和政府统一的信息平台上向社会公布,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另外,还要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执法检查部门要建立健全本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依据市场主体设立、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对“两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求,可集中建立本地区、本行业两库,实行统一管理和调整。

    《方案》还明确了抽查比例和频次,确定采用摇号、机选、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逐步实现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之间的随机匹配。同时,对随机抽查事项逐项或统一制定检查表格,明确检查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处理意见等,实行一张表格管检查,提高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探索开展联合抽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由多个行政执法部门一次性联合完成,避免多个部门重复检查,提高执法效能。

    各执法检查部门按照“谁抽查、谁录入,谁查处、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将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归集到检查对象名下,推送至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和“信用惠州”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要依法合理调整公开方式和范围。

    3 追责 抽查环节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科学高效的信息化平台是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保障,《方案》提出,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应当逐步推广电子信息化方式,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平台,到2018年底前,实现抽查计划制定、抽查实施、结果录入、结果公示等环节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各执法检查部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通过相关信息公示平台、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

    各级执法检查部门应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检查对象信用记录,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加大信用广东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

    《方案》同时提出,各镇(街)要结合实际,协调组织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抽查工作,形成监管合力。各执法检查部门要根据监管职责,制定联合抽查相关配套制度和规范的工作流程。

    为强化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惠城区政府成立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副书记、区长陈国强担任组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刘世通为副组长,区政府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局等33个部门有关负责人为成员,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加强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检查,共同研究解决相关问题,稳步推进随机抽查工作。

    惠城区政府将各镇(街)、区直有关单位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纳入重点督办事项。工作小组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在工作中采取推诿、敷衍、拖延态度,导致未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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