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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趋于常态


    南方日报讯 (记者/卢慧 通讯员/卢思莹 叶彩云 温露娜)日前,博罗县法院审理一宗行政诉讼,被告惠阳区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曾杏棠出庭应诉。数据显示,今年1月1日至9月20日,博罗县法院共开庭审理135宗行政诉讼,共有114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庭率达84.44%,惠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趋于常态。

    当天审理的行政诉讼是博罗县法院审理的首宗涉嫌发布虚假广告的诉讼案件,由惠阳区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诉惠阳区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局撤销行政处罚决定,该局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与当事人面对面交流,正面回应当事人的诉求。

    根据《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方案》,惠州实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由博罗县法院受理涉及全市各县区(除博罗外)直属部门、各乡镇作为被告的案件。自2016年5月1日以来,博罗县法院共开庭审理行政诉讼案件2***宗,共有202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庭率达76.52%。其中,2017年1月1日至9月20日,共开庭审理135宗,共有114名负责人出庭,出庭率达84.44%。

    同时,出庭应诉的114名行政机关负责人中,有30名是正职一把手,副职84名。一方面,大部分行政相对人认为,负责人能够参加庭审应诉并对行政相对人提出的程序不合法、处罚决定不当等问题当庭予以回应,有助于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另一方面,行政机关负责人能更好了解本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程序不合法、法律适用等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可以促进行政机关提高执法水平。

    为了更好地推动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博罗县法院作为惠州实行跨区域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之一,主动与行政机关建立司法与行政衔接工作机制,采取定期通报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加强信息交流和工作协调,同时,采用司法建议、联席会议、召开执法座谈会、组织庭审观摩等方式,不断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积极推进行政机关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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