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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秦皇岛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1月中旬至2017年1月上旬,省委第十巡视组对秦皇岛市进行了巡视。3月29日,省委巡视组向秦皇岛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提高认识,增进共识。市委坚持把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求全市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做到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在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我市立即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抓点带面、标本兼治,不断深化管党治党各项工作,全面优化秦皇岛政治生态。

    (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成立由市委书记孟祥伟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张瑞书和市委副书记田金昌任副组长,其他常委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4个专项整改小组、23个分组,整改办公室设在市委主体办。孟祥伟同志亲自抓谋划、抓推动、抓督导,先后主持召开3次市委常委会会议、4次领导小组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整改工作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情况。6月22日,市委召开第9次常委会会议,对整改情况的报告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市委常委和其他市级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狠抓自身以及分管领域的问题整改。各县区各单位积极开展自查和整改,全市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明确分工,细化方案。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结合市情实际,市委研究制定了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细化分解23项整改任务,制定了90多项目标措施,每项任务确定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严格规定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4个专项小组及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对市委确定的整改任务,逐项列出清单,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强力整改,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方案、事事有落实。

    (四)协调联动,合力推进。市委整改办公室和4个专项整改小组严格实行周例会、周调度、周报告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从5月初开始,市委整改办公室和4个专项整改小组分别组成督查组,通过发放提示卡、实地检查、听取汇报等方式,定期对各单位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保证了整改工作按计划、依时序、保质量落实到位。市县两级坚持同频共振、齐抓共管,着力在深化、拓展、巩固上下功夫。以整改为契机,一手抓整改、一手抓发展,进一步改善政治生态环境,借势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整改工作中,市委坚持层层传导压力、立行立改,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2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17个、未完成6个。由于存在资金短缺、涉及问题复杂等原因,市委对整改难度较大、短期内不能解决的,逐一制定有效措施,集中力量攻关,尽快解决;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深入研究,建立治本之策,确保整改成果长效化。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省委第八、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两个责任’不落实、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一是层层压实“两个责任”。市委对全面从严治党始终高度重视,常委会定期听取汇报,坚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研究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市委书记孟祥伟认真履行从严治党第一责任,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每个重点案件都亲自督办,对纪律检查工作发现重要案件批办98件,通过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对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培训等方式,深入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着力解决对“两个责任”不清楚、不敢抓、不会抓的问题。市县两级领导班子成员累计约谈1842人,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出台损害营商环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政审批3个问责办法,突出强化“一案双查”,问责73人。二是层层明晰工作职责。市委制定了《中共秦皇岛市委各相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和市委政法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的职责,指导各级各部门制定权责对等、分类有序、简明易行的个性化任务清单。制定《中共秦皇岛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八项制度”》,严格落实“纪实台账”“签字背书”“双报告”和警示约谈等管理制度。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的主要内容,5月18日—19日,由市委督查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组成4个联合督导组,对全市9个县区和32个市直单位进行实地督导检查,严肃提出整改要求。三是深化“三转”和纪检体制改革。在编制紧张的情况下,市委一次性为纪委派驻机构调剂了88个编制,市纪委内设机构、派驻机构和巡察机构编制人员等已基本到位。针对监督责任代替主体责任问题,专门明确“五个不准”。四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海港区北港镇未按要求成立主体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仍由纪检机构承担”问题,海港区北港镇迅速整改,成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关于“历史遗留的拆迁回迁还未整改到位”问题。市委、市政府强化忠诚意识、担当责任,以敢于啃“硬骨头”的决心,下大力解决群众回迁难的问题。下发《关于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加快处理拆迁征收遗留问题的通知》,对拆迁回迁的历史遗留问题逐个分析历史成因、矛盾问题和主要瓶颈,按照“一个问题、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要求逐项逐个解决。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拖欠园林工程款’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组织对历年政府债务系统及系统外的所有园林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核实,逐一查找原因,分析问题症结,制定解决措施。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印发的《清理偿还政府欠款专项工作方案》要求,分类制定还款计划,明确偿还期限,多方筹措资金,确保在2019底前完成欠款偿还工作(未达设计要求的应追责,欠政府的也要收回)。目前,市本级拖欠2.16亿元园林工程款已累计偿还1.14亿元。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昌黎县安丰公司顶风违法违规建设钢铁项目”问题。一是从严从快处理。市委坚决落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精神,实事求是,从严从快,严肃处理。此案件共处理人员25人。二是做好封停和后续处置工作。责令安丰公司制定高炉、转炉封停计划,2座550立方米高炉已经全部拆除完毕。对安丰公司制定的违规钢铁冶炼项目减量置换方案进行了研究,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赴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等部门进行汇报,争取尽快办理审批手续。三是强化监管。市钢调办等部门采取明察暗访、现场督导方式,对全市违法违规建设钢铁冶炼项目、封停设备复产及非法生产“地条钢”等行为进行排查。对全市8家钢铁企业均派驻驻厂工作组,进行全方位、全天候的督导和检查,确保不再出现违规建设钢铁项目。四是建立健全落实机制。市委把安丰问题作为各级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剖析内容,从中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为强化政治意识、压实政治责任、严守纪律规矩,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政治立场”学用党内法规、严守纪律规矩”强化使命担当、压实治党责任”三项活动,分析梳理13类98个问题,制定了专题教育、专项整治等17个具体措施。推行“菜单式分解、契约化管理、审计式验收、公开化奖惩”抓落实工作机制和督查、纪检、组织、宣传“四位一体”联动督查机制,做到督办落实“全覆盖、全分解、全交办、全督导、全报告”。加强对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查纠一批“中梗阻”、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不严格”问题。一是全面核查,分类处理。对入河排污口进行逐一踏察,依法依规对非法设置的入河排污口进行分类分批处理。二是完善手续,限期整改。依法对相关企业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等,责令限期整改,及时办理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手续。分别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督促排污单位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改造,确保2018年底全部完成整改工作。三是建立机制,加强监管。加强对已封堵入网的入河排污口的监督,定期巡查,防止偷排;加大水功能区监管力度,对未达标的及时进行通报,责令按照要求时限达到控制目标。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执行省政府矿山环境治理攻坚任务不坚决,在规定时间到期后,17座无主矿山未完成整治”问题。以省环保大督察为契机,采取各种有力措施,不断加大矿山环境治理力度,下发《露天矿山污染深度整治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听取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资金短缺、程序复杂等问题,截至2016年底已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7个无责任主体矿山迹地治理任务(包括17个整改任务)。我市将露天矿山治理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提出到2020年底力争全部退出。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海域监管不力,海岸线被渔民船舶修理厂等非法占用长期未能解决”问题。经调查,渔民船舶修理厂总面积1767.13平方米,项目房屋和轨道等建筑主体均位于辽宁省绥中县境内,只有416.23米硬化土地位于我市境内。市海洋和渔业局多次到现场进行督导,6月28日,责成秦皇岛开发区国土分局委托河北省地矿局秦皇岛资源环境勘查院,对渔民船舶修理厂占用的河北岸滩进行了现场放线。目前,当事人已自行拆除围墙及硬化土地,退出占用河北海域并恢复岸滩原貌,整改工作已完成。为加强对海岸及绿化带的保护,编制《秦皇岛市海岸沙滩“滩长制”工作方案》,建立覆盖全市的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海岸沙滩综合管理水平。

    3.关于“有的单位党的领导弱化”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秦皇岛日报社党的领导淡化,政治意识缺失,管党治党责任没有落实,党委班子部分成员带头违反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问题。一是加强日报社班子建设。市委对日报社原领导班子进行大幅调整,免去4名副职领导干部职务,从市委办公厅等市直单位选调3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清正廉洁的干部充实到日报社班子,并从日报社内部重用1名熟悉业务、懂经营、善管理的干部担任副社长。新班子组建后,能够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职责,日报社自身建设和干部职工精神面貌有了较大改观。二是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市委“三项活动”的开展,通过集中轮训、自行学习等方式,组织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系列***、党章党规,学习中央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全市14名常委、副市长和90多个单位“一把手”走上讲台,主动讲党课,受训党员、干部3.2万人,增强了严于律己的自觉性和管党治党的使命感。三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综合运用日常调研、年度考核、任期考核、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个别听取意见等渠道,全方位了解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思想状况和履职情况。出台《领导干部提醒函询诫勉实施细则》,坚持抓早抓小,强化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运用。加强巡察工作,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单位党组对干部监管不力”问题。一是强化纪律意识。将党章党规、党纪国法列入干部教育培训必学内容,加强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干部切实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筑牢高线、严守底线,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规范行为履职尽责。二是抓实干部监督。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工作条例》,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通过日常考察考核、巡察、督查、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群众反映等途径,全方位了解干部,加强综合分析研判,采取谈话提醒、约谈批评、函询诫勉等办法,及时处理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三是严格奖优罚劣。灵活运用工作日志,建立工作日志考评结果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次评定、单位编制职数调整等直接挂钩的制度机制。截至目前,根据市直部门、县区工作日志月考、季审结果,并经专项考察印证,全市免职县处级干部25人、正科级领导干部58人;提醒谈话和提出批评县处级干部26人、正科级领导干部16人(组织部)。四是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市人社局干部监管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已于2016年对该局违纪人员给予了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理,市人社局结合营商环境整治活动、“放管服”改革和“制度+执行”专项行动,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建立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促进作风转变的长效机制。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单位常年不开党组会,以局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研究干部工作”问题。一是强化责任,严格纪律。在十二届市委第2次常委会会议上明确提出,坚决杜绝以行政会代替党委会的现象。督促各县区各单位认真落实《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党组工作,充分发挥党委(党组)在干部任免上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明确要求要把《守则》张贴、悬挂在讨论研究干部任免事项的会议室。二是建立机制,强化落实。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党委(党组)会议全程纪实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召开的党委(党组)会议全程留痕,促进党委(党组)发挥职能。三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昌黎县建设局2016年以局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研究任免和处分干部60余人”问题,昌黎县委为该局配备了党委书记,要求严格政治纪律、规范制度执行,把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落细。2017年4月25日,该局党委专门召开党委会议,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就65名调整和任命干部工作重新进行专题研究,并下发任免通知。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市政府党组会开得较少,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得不好”问题。一是市政府党组立行立改。研究完善市政府党组会议制度,努力从基本原则、议事内容、会议组织、议事原则等方面,提高政府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制定下发《2017年秦皇岛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规定每季度集体学习不少于1次。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对市政府党组及党组成员的组织生活作出明确规范,市政府党组会议每月不少于1次,党组成员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季度不少于1次。二是加大对《准则》的贯彻力度。组织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准则》,明确政治生活的12项内容及要求,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增强参加组织生活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实现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化常态化。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开展《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落实情况督促调研,对党委(党组)会议记录情况不定期抽查;派出指导组全程参加市直和县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各单位开展民主生活会、落实组织生活情况进行督查,形成从严从实开展组织生活的良好工作氛围。

    2.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机关党支部有活动没记录或记录不真实;多数基层党小组形同虚设,常年不开展活动”问题。一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导向,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基层党委按年度对“三会一课”作出安排,各党支部制定“三会一课”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确定“三会一课”主题和具体方式。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出台《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的意见》,推行工作计划、写实记录、定期调阅、激励约束、督导检查5项工作制度,以制度化保障常态化。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将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情况,作为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上级党组织定期对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对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批评指正。

    3.关于“人员编制管理不规范”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单位编制数、实有人数、领取工资人数不一致,有的干部调入一年后未办理工资关系”问题。一是严肃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总量控制、分类管理,盘活资源、动态管理,实名管理、优化配置,保障重点、服务大局”的基本要求,持续推进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管理,加强组织、人社、编制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编制管理常态化机制。二是不断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健全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政策+科技”机制,依托《机构编制信息管理平台》,严格规范机构、编制、人员的信息录入和平台管理。采取网上实时监控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机构编制违规违纪现象。三是全面规范干部工资关系。对全市工作岗位调整干部的工资问题进行严格规范,对工作岗位调整后3个月内不转移工资关系,且原工资高于调整后岗位的,视为“吃空饷”进行处理。每年年底对当年岗位调整的干部是否转移工资关系进行一次摸底。四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海港区人大编制的问题,该单位已对编制数、实有人数与领取工资人数进行重新核对,并将花名册按照机构编制管理平台的登记人数进行修改。

    4.关于“农村基层党建问题仍然突出”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村由家族势力长期把持农村政权情况比较严重”问题。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制定下发《关于市县乡三级党委抓基层党建十项措施》,建立健全“双征四议两公开”制度,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推动基层党建水平再上新台阶。二是深化“抓乡促村”工作。切实加强农村“三支队伍”建设,抓好“基层干部大培训”活动,举办系列农村党组织书记和致富带头人示范培训班,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星级管理和工作日志制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退出办法。制定印发《关于选派优秀干部分包后进村整顿转化的实施意见》,利用9年时间彻底转变秦皇岛农村后进支部软弱涣散、集体经济薄弱等问题。召开全市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对后进村整顿转化、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等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5月16日,抽调人员成立4个专项督导检查组,对所有县区、乡镇进行了一次集中督导检查。三是选优、配强村“两委”干部。要求各县区对所辖村情况进行摸排,为村“两委”换届做好准备,提前物色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提前谋划换届方案。四是开展“夺旗争先”活动。在农村基层党组织扎实开展“夺旗争先”活动,利用3到5年时间,集中转化一批后进党组织,提升一批一般党组织,打造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叫得响、过得硬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关于海港区小旺庄村存在的问题,海港区北港镇成立整顿小组,通过全面摸准、排查、核实,目前已完成整改。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专项资金管理问题突出”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涉农环保资金、高新技术企业扶持资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管理使用”问题。一是组织专项检查。选取农业产业化、大气环保、扶贫救济等37个重点项目,从项目申请、立项、审批、验收、资金拨付、使用、绩效全过程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选取100个市级建设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二是明晰管理职责。市财政局修改完善9个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办法,进一步明确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的制度规定及职责要求。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启动内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权责对等、有效制衡、公开透明、适应政府治理要求的新机制,用机制防范行政风险。三是大力开展重点领域“剑指腐败”专项行动。筛选涉农扶贫、教育医疗等10个重点领域,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做到纪律审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881件,处分639人,同比分别上升25.1%和20.1%。

    2.关于“基层干部违法行政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在项目验收中失职渎职、有的在职期间突击花钱、有的在人员入职考试中弄虚作假等”问题。一是全面摸排整改。在全市组织开展2017年度行政执法部门失渎职行为专项检查攻坚行动,制定《关于开展打击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及规划建设相关执法领域犯罪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全面摸底排查,广泛收集线索,进行重点调查。截至目前,共查处失渎职犯罪案件10件18人。其中,涉及行政执法单位人员9件17人。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建立职务犯罪快速查办机制、与公安机关衔接配合机制,市委政法委出台《刑事诉讼联席会议规则》,统一协调调度公检法部门形成合力。加强刑事司法与纪检监察工作衔接工作,使纪检处分与司法惩处实现无缝隙、全覆盖。三是推进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对全市侵害群众利益和身边腐败问题进行调研式检查,查找出侵害群众利益比较突出等5方面共性问题和一批问题线索,在省市媒体及时向全社会公布监督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箱200余个,向群众一次性发放宣传海报6000余份。截至目前,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发现问题5317件,查处4866件,收缴违纪资金575.53万元,处理999人,整改2006件。

    3.关于“执行财经法规不严格”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4年以来,有的市直部门存在白条、假发票、跨期报销连号发票、房产租金收入未上缴财政、违规发放津补贴、‘三公’经费超预算”问题。选取2014年以来涉及房产租金、城建资金、司法收费资金等问题的单位,深入查找分析涉事部门在收费项目资金的收取、入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逐一核查,立行立改。对于白条入账问题。据查,市财政局在2015年12月出国经费入账时因恰逢年底决算,在没有取得正规发票的情况下,使用旅行社临时发票入账,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市财政局及时将正式发票及时进行了调账处理;对于房屋租金收入未上缴财政问题。经查,市电力公司2015年底将款项交付给市财政局,作为2016年收入于2016年初入库,对此市财政局进一步完善《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秦皇岛市市级预算公开办法》等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从根本上遏制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经查,2013年1月至2015年4月,市城乡建设局质量监督站副站长安建军在担任市建恒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经理期间领取了企业奖金补助81162.8元,目前,当事人已将奖金补助全部退回。为防止再发生此类问题,市委高度重视,严肃落实整改。一是结合“一问责八清理”扎实开展违反财经纪律专项清理活动。按照“四查”要求,积极协调税务、财政、审计、交通、公安等部门,综合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由市纪委班子成员带队,重点对全市各单位账务收支与业务活动、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款吃喝、工作纪律、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2017年1—6月份,市直部门查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6件、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6件、“三公经费”超预算问题1件,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二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省市下发的暂行办法申报、审批、使用各项专项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滞留、截留、挪用;市财政局加强事前和事中日常监督,对市级房产租金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三是提升财务工作水平。5月份开始分3批次对市直机关及基层县乡财务人员进行财经法规、新预算法等方面培训。将各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编制细化到具体项目数额,有效避免超标准、扩大开支范围列支问题。截至目前,涉及财政局、建设局、司法局等单位存在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3.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巡视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领导干部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上说一套、做一套,顶风违纪、边改边犯”问题。一是组织交叉检查。为有效杜绝人情干扰,从各县区纪委(纪工委)分别抽调3名业务骨干,由一名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带队,对县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通过专题调度、通报情况、个别约谈等方式,使检查工作不留死角。二是开展专项行动。开展“全员全系统纠‘四风’”活动,延伸监督触角到乡镇、站所,特别是执法执纪、行政审批部门、乡镇基层站所及重点岗位和服务窗口重点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公开曝光。截至目前,共发现存在问题486个,批评教育327人,问责42人。三是发动群众参与。对300名纠“四风”志愿监督员实行分组管理,划片监督。在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定期播放“四风问题人人拍”宣传片,扩大人人拍的知晓率和覆盖面,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截至目前,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227件,处理35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33人。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作风拖拉、不作为、慢作为和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隐形‘四风’等问题仍需常抓不懈”问题。一是扎实抓好纠“四风”回头看。印发《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和纠正“四风”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过查资金支出、查制度落实、查工作作风、查领导责任等方式,着力核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特别是对公车私用、超标准接待、大操大办、公款吃喝等问题进行严查快处,并通过不定期明察暗访,对工作纪律、办事效率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压力传导到位。二是集中对小微腐败亮剑。印发《关于开展集中整治领导干部办公室隐形“四风”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3个方案,集中整治办公室微腐败、车轮微腐败、小餐厅微腐败,坚决不留死角。三是狠揪隐形“四风”。针对“四风”隐形变异等问题,由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等部门组成执法检查组,对“私房菜”“一桌餐”进行一次拉网式集中清理,共清理取缔私房菜馆139家。四是开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专项清理工作。成立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并指导各县区、各牵头单位分别成立组织机构,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工作层层落实。今年以来,共收到“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线索3080件。五是建立完善问责机制。加强对生态立市战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双违”攻坚整治、承办旅发大会等市委中心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作风不实、效能低下等行为进行严肃追究问责。截至目前,仅“双违”攻坚就签订保证书17万份,约谈565人,处分18人。

    (四)换届风气方面

    1.关于“换届纪律教育宣传工作不细致”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四必看’‘四必谈’要求存在空白点,个别领导干部对‘一片一书’内容不知情,组织部参与换届工作的个别干部对换届政策掌握不够”问题。一是强化社会宣传。通过《秦皇岛日报》、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先后4次播发严肃换届纪律公告,着力提高干部群众对换届纪律的知晓度。二是强化重点人员学习。在市民中心各办公楼醒目位置、大会现场、代表委员驻地及各分团(组)讨论会议室张贴严肃换届纪律宣传画,向“两代表一委员”发放换届会议纪律守则、严肃换届纪律提醒函。从2月10日开始,至县区换届结束,对各县区部分市管领导干部、“两代表一委员”、换届风气监督员及换届工作人员进行了一次严肃换届纪律访谈。三是强化工作人员培训。换届选举前集中两天时间对参与换届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和严肃换届纪律培训,签署《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真正做到熟悉政策、熟悉程序、熟悉纪律。四是强化警示教育。在党代会和“两会”召开期间专门加开警示教育培训会,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再次观看《镜鉴》《警钟》。建立微信群,发送严肃换届纪律、严守会议纪律提醒信息。

    2.关于“对换届风气监督检查不扎实”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市级换届责任清单不具体、市县换届风气巡察督查有时流于形式、个别乡镇未安排专人接听换届监督举报电话”的问题。一是制定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方案。对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在严肃换届纪律工作中所承担的职责进行细化,从严从实落实好换届纪律监督的各项要求。二是开展“清风”行动。构建信箱、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及时受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市纪委和公安部门对部分提名人选手机短信、微信进行清理过滤,严防说情打招呼和违反换届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换届中违规违纪问题实行“零容忍”,清理涉及换届问题线索112条,谈话函询36件,处分34人。三是创新监督机制。市纪委与市委组织部对受理问题同步抄告、信息共享、快速查核、果断处置。建立全方位换届舆情监测机制,整合纪检、组织等部门力量,对换届舆情进行实时监测。四是加强跟踪督导。派出3支换届纪律监督检查组,重点对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换届政策纪律宣传、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严肃换届纪律有关要求等进行监督检查。把换届期间履行严肃换届纪律责任情况、换届后履行党的建设职责情况和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巡察工作重点。针对海港区北港镇未安排专人接听换届监督举报电话的问题,已对主要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该镇已建立举报电话接听反馈制度、工作台账制度和考核问责制度等。

    3.关于“落实‘凡提四必’要求不规范”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核实比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存在不严不细,个别干部未如实申报个人事项,抽查核实未能及时发现”问题。一是进行全面复核。对换届工作期间抽查人员进行全面复核,根据《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存在少报、但不影响任用38人,已按要求责其补报。二是进一步规范程序。依据中央新修订出台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等文件,制定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操作办法》,对抽查对象由谁提起、报谁审批等12项内容进行了逐一明确。三是加大问责力度。完成2017年市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审核录入工作,按照10%的比例开展随机抽查,从严从细查核不如实报告干部。

    (五)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方面

    省委巡视组共移交问题线索13件,已处理13件。共初核1件、立案10件、暂存1件,转市公安局先行调查1件;移交司法部门1人;组织处理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其中处级14人,科级7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的要求,进一步抓巩固提升、抓源头治理、抓机制建设,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再上新台阶。

    (一)在落实“两个责任”上下功夫。进一步厘清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坚持明责、确责、督责、考责、问责,加快形成全覆盖、链条式、无缝隙的责任落实体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大力推进践行“四个意识”具体化,持之以恒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隐性变异“四风”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

    (二)在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上下功夫。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查找影响发展环境、破坏政治生态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坚持发扬“钉钉子”精神,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整改任务。整改的目标和措施向群众公布,整改的过程和效果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三)在加强基层党建上下功夫。紧紧围绕迎接和贯彻党的十九大这条主线,不断强化“四个意识”,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重点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努力把每个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着力抓好乡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和农村致富带头人“三支队伍”建设。认真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让群众看到实际效果。

    (四)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深入查找制度漏洞,用制度约束权力,扎牢党风廉政建设的笼子。不断完善作风建设制度,结合“三项活动”推进作风建设新常态,形成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进一步完善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不断规范干部管理的程序、办法和机制。建立健全宣传教育机制,加强基层干部的廉洁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和综合素质。

    (五)在凝心聚力干事创业上下功夫。把做好巡视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有利契机,紧紧围绕建设沿海强市、美丽港城和国际化城市奋斗目标,深入实施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开放兴市、文明铸市发展战略,狠抓改革攻坚,突出创新驱动,加强民生保障,改善生态环境,推进民主法治,以整改落实的实实在在成效,向省委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7年11月9日至2018年1月9日)。联系方式:0335—3222783;邮政信箱:秦皇岛市海港区西部快速路市民中心市委主体办;邮政编码:066000;电子邮箱:qhdswztb@163.com。

    中共秦皇岛市委

    2017年11月9日

责任编辑:张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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