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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玉凤代表:"四个一律"表明检察机关敢于接受监督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镇东门社区党支部书记薛玉凤。闫晶晶 摄

  正义网北京3月16日电(记者 闫晶晶)“‘四个一律’体现了检察机关敢于接受监督,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镇东门社区党支部书记薛玉凤表示,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现“四个一律”的内容给她留下了深刻印象。

  最高检工作报告指出,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人民监督员一律由地市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选任和管理,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关键环节一律接受监督,参加监督的人民监督员一律由司法行政机关随机抽选,市县检察院办理的案件一律由上一级检察机关组织监督。

  薛玉凤认为,人民监督员制度让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检察机关办案,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实现了群众参与司法的权利和意愿,拓宽了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

  最高检工作报告还透露,2014年深化改革以来,人民监督员共监督案件9241件。“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办案进行监督,能够督促检察机关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水平。”薛玉凤表示,“四个一律”有效提升了检察工作透明度,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人民监督员推动检察权依法公开运行的同时,也让司法公正成为人民心中的确信,进一步树立了司法权威。

  “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从人民群众中选任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表现。”薛玉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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