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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收下!重庆市户籍居民身份证办理指南

    华龙网8月4日9时30分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一步,户籍地申请。重庆市户籍群众持本人《居民户口簿》(到期换领的还需持原居民身份证),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

    第二步,现场采集信息。申请人交验《居民户口簿》,民警审核通过后,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同时,自愿选择办理居民身份证个邮的,在完成办证申请后有以下两种方式可任选其一办理:(1)在公安户籍窗口现场填写《居民身份证邮政特快专递服务委托书》;(2)自行通过关注“邮政速递便民通”微信公众号,根据提示完成收件人姓名、地址、电话、居民身份证业务受理号等相关邮递信息填写。

    第三步,缴纳工本费。申请人按照有效期满换领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40元的标准缴纳工本费,同时领取公安机关发放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第四步,受理点领证或邮递个人指定地点领证。申请人申请在派出所受理点领取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点核验并领取证件;申请人自愿申请居民身份证个邮业务的,邮政速递物流接收到邮递证件后,在承诺的服务时限内将证件投递至其指定地点。邮递工作人员在投递居民身份证时,收件人凭《居民身份证邮政特快专递服务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取证,并核验证件后现场向邮政工作人员支付证件邮递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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