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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日前,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仓前街道党工委原副书记斯春良违规出入高消费场所并接受异性有偿陪侍问题。2015年8月,时任建新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斯春良在金山某酒店组织战友等10人聚餐。餐后,斯春良等人又到某夜总会唱歌,并安排异性有偿陪侍喝酒,上述费用共计2万余元由斯春良从收受的贿赂款中支付。2017年7月,仓山区纪委给予斯春良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2.盖山镇安监站站长李鑫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12月,时任盖山镇计生办主任李鑫,以召开盖山镇2014年度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培训和年终总结会的名义,违规给盖山镇各村(居)计划生育协会会长、主任、秘书长等84人发放每人300元的补贴,金额合计2.52万元。2017年6月,盖山镇纪委给予李鑫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相关人员清退违规领取的补贴。

  3.下渡街道藤山社区党委书记、主任潘尔娴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1月至2月,下渡街道藤山社区党委书记、主任潘尔娴主持召开社区两委会,违规决策超范围给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发放年终奖金、元旦过节费等各类津补贴共计1.23万元。其中,潘尔娴违规领取0.14万元。对此,潘尔娴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7年9月,下渡街道纪工委给予潘尔娴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相关人员清退违规领取的津补贴。

  4.上渡街道洋洽社区党委书记、主任林秀娟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4月至2015年4月,上渡街道洋洽社区以各种名目违规发放补贴共计1.54万元,补贴的费用从社区工作经费中列支;2013年1月至2016年6月,洋洽社区将社区集体房屋租金违规私设“小金库”,并从中列支1.91万元用于发放补贴。林秀娟从中违规领取各类补贴合计0.335万元。对此,林秀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7年9月,上渡街道纪工委给予林秀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相关人员清退违规领取的津补贴。

  通报指出,中秋、国庆是“四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期,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各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把管和治更多体现在日常,抓常、抓细、抓长。各纪委(纪检组)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紧盯重要节点,畅通监督渠道,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类“节日腐败”行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福州市仓山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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