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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获聘河南保税集团法律顾问

  原标题:原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受聘为河南保税集团法律顾问

  6月5日,原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张立勇先生受聘为河南保税集团法律顾问。河南保税集团总裁徐平女士为张立勇颁发了聘书。

  徐平表示,张立勇先生在法律界声望卓著,同时也凭借专业的业内知识和素养获得业界的一致认可,聘请张立勇先生为集团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就是期待张先生能够继续发挥余热,为河南保税集团在践行******“买全球 卖全球”指示精神的过程中和拓展河南的对外贸易,搭建“网上丝绸之路”的实践中,给予法律方的专业性指导,“把守底线 不触红线”,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

  张立勇先生愉快地接受了聘任邀请,并表示将在未来的日子里担当起在跨境贸易过程中法律研究的工作,为河南大力发展进出口贸易的事业保驾护航。

  

  张立勇简介

  张立勇,男,汉族,1955年10月生,山东荣成人,197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12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二级大法官。

  1974.01——1976.12,山东省荣成市东刘家疃村党支部书记;

  1976.12——1978.02,山东省青岛市海洋渔业公司职工;1978.02——1982.01,在山东大学哲学系学习;

  1982.01——1993.10,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干事、副处长、处长(1990.11——1991.11 挂职河北省河间市委副书记);

  1993.10——1993.12,在陕西省委组织部待分配;

  1993.12——1997.06,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委书记;

  1997.06——1999.03,陕西省咸阳市委常委、秦都区委书记;

  1999.03——1999.04,陕西省咸阳市委副书记、秦都区委书记;

  1999.04——2000.06,陕西省咸阳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兼秦都区委书记;

  2000.06——2002.07,陕西省咸阳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2002.07——2005.09,陕西省咸阳市委副书记、市长(2001.03——2003.04 在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习,2001.03——2004.01 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05.09——2005.12,陕西省咸阳市委书记;

  2005.12——2007.12,陕西省咸阳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08.01——2018.01,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原标题为《原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受聘为我集团法律顾问》)

 

责任编辑:张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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