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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第七批信访件

    

A02版

  8月18日16时,我省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第七批案件,共计205件。其中,重点案件42件。长春市120件(重点案件15件)、吉林市16件(重点案件4件)、四平市11件(重点案件2件)、辽源市9件(重点案件5件)、通化市15件(重点案件4件)、白山市14件(重点案件5件)、松原市4件(重点案件1件)、白城市6件(重点案件1件)、延边州4件(重点案件1件)、梅河口市1件(重点案件1件)、公主岭市4件(重点案件2件)。另有交办省级办理案件1件(重点案件1件),涉及辽源市、通化市。

  反映的各类问题中,涉及噪声、大气的问题较多,分别占21.9%、17.1%。



四平市高效查办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

  中央第一环保督察组督察吉林省工作动员会召开后,四平市委、市政府相继召开专题视频会议、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及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动员全市上下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以狠抓问题整改落实、高效查办举报案件的实际行动,体现接受督察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高位推动、上下联动,案件交办流程高效运转。四平市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办理工作,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市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成立信访、环保、监察、公安、“两办”督查室等单位组成的信访案件办理组,实行统一领导、集中办公、人员24小时轮换值班,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立接立转、边督边改、快查快报。特别是对敏感问题和重点案件及时做出研判,第一时间报送市党政主要领导批示、督办。在案件办理中,坚持做到“四个必到、四个到位”,即属地主要负责人必到现场、相关部门负责人必到现场、环保专业人员必到现场、纪检监察干部必到现场,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重点案件督办到位、具体责任追究到位、整改过程公开到位。与此同时,在四平电视台滚动播出中央环保督察组举报电话和信箱,面向社会开通电话、微信、网络、来信来访等举报渠道,开展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营造全民参与环境监督的浓厚氛围。

  快速行动、落实整改,案件核实办理立见实效。8月12日晚,四平市接到首批第1件交办信访案件“关于铁西区四梨大街福港度假村西侧一百米处有一发酵池臭味难闻,污染周边环境问题”。第一时间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后,信访案件办理组立即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原则,向事涉属地铁西区转办该案件。随后,在市委副书记、分管副市长组织督办下,铁西区方面会同市环保部门专业人员连夜赶赴现场核实情况、调查取证,并迅速制定方案,果断采取整改行动,于次日就将事件现场废弃土坑内存储的玉米浆抽干,并对土坑进行回填,彻底消除了污染源。此后5天内,四平市陆续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5批共24件,责任主体涉及伊通县、梨树县、铁东区、铁西区、新开区及环保、住建等市直部门,举报问题涉及盗伐林地、畜禽养殖污染、非法采石采沙等方面,现已全部转办相关属地及责任部门,并严格按照“2日内上报案件核实情况、6日内上报处理结果”工作要求,加快重点案件督办,全面落实整改。

  关于“铁西区姐妹洗衣厂排放生产废水严重超标,造成村民承包鱼塘环境遭到破坏,查封后仍继续生产”案件,经四平市政府主要领导连夜到场督办,已经正式立案,现有关部门正在对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关于“伊通县马鞍镇北岗村养猪场,粪污直排河道,严重污染伊通河水体环境”案件,已由伊通县政府责令涉事业主对沼气发酵池进行封闭,使用碱水喷淋猪舍排风口,使用除臭剂喷洒整个场区,并将运送干粪时间改到夜间。关于“朝阳区乐山公路两侧大山非法采石”案件,已责成伊通县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击非法盗采“漏网之鱼”,当地组织、纪检、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对涉案人员进行严肃执纪问责。关于“梨树县村民盗伐毁林问题查处不到位,当地林业工作人员相互勾结盗卖大量人工林和天然林”案件,市监察部门已严肃约谈梨树县政府相关负责人,责令其立即彻查案情,并派专人介入督办。

  截至目前,全市共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受理举报交办案件5批共24件,现已核实完成18件,完成整改2件。

  重拳执纪、铁腕问责,倒逼层层压实环保责任。四平市以督办问责利剑开路,发挥市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生态委统领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聚焦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每件重点案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第一时间介入,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调动各方面力量,全力以赴打赢信访案件办理工作攻坚战。目前,已经启动问责程序。


部门联动执法夜查整治“散乱污”

——东丰县第一时间积极处理群众举报问题

  近日,中央环保督察东丰工作协调组快速行动、重拳出击,及时查封了一家擅自损毁封条、非法生产灰钙的加工厂。

  14日晚8点,中央环保督察东丰工作协调组接到群众举报,称东丰镇九胜村张业峰灰钙加工厂夜间仍在非法生产。接到举报后,协调组执法人员迅速启动部门联动执法机制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执法人员在加工厂院内发现大量堆积原材料,且无任何防护遮挡、裸露在外,生产车间内粉尘四处扬散,工人正在加工灰钙粉,周围卫生环境极其恶劣。

  经查,该加工厂由于未经环保部门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环境,属环保重点打击的“小散乱污”企业,已于2017年7月27日被东丰县环保局依法实施了查封扣押。同时告知工厂负责人不得擅自撕毁封条、私自恢复生产,否则将依法严肃处理。

  然而,这家工厂负责人却对环保局的查封扣押决定置若罔闻,在未经环保部门允许情况下,擅自损毁查封扣押封条,恢复生产。按照东丰县联动执法机制,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对加工厂相关设备重新实施就地查封扣押,公安局执法人员将擅自损毁封条涉事人员当场带回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今后东丰县将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加大监督力度,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形成监管长效机制,并加强各部门联动,对环境违法排污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严处,确保东丰县整体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责任编辑:倪子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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