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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模式增强企业自主权


    南方日报讯 (记者/戴双城)“感觉电子账册比以前方便很多,要提供的手续大大减少。”东莞新能源科技公司报关经理朱旭礼说。朱旭礼拿到的账册是东莞市首份“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电子账册,随着它在黄埔海关隶属东莞海关的成功设立,标志着海关“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在东莞正式拉开帷幕。未来东莞的加工贸易企业监管将由以合同为单元变为到以企业为单元。

    新模式增强企业灵活性

    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是指海关实施的以企业为单元,以账册为主线,以与企业物料编码对应的海关商品编号(料号)或经企业自主归并后形成的海关商品编号(项号)为基础,周转量控制,定期核销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业务范围包括账册设立(变更)、进出口、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内销、剩余料件结转、核报和核销等。据了解,海关总署率先在全国9个直属海关试点该项改革,黄埔海关是其中之一。

    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位于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一家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主要生产高技术绿色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和超级电容器及其材料、配件。这次改革中,它成了东莞地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不仅手续少了,而且我们可以根据公司自己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料号或项号设立账册,核销周期也能自主选择,增强了我们企业经营的灵活性,方便好多。”朱旭礼告诉记者。

    据了解,此前,加工贸易手册以合同为单元,一个合同就是一本手册。不过,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制造业也在逐步升级。一方面,加工产品的种类愈发多样、复杂,这就意味着加工贸易企业需要申报的料件越来越多。另一方面,加工贸易企业同一时间的订单也不止一两个。因此,一些大型加工贸易企业,往往需要几十个报关员手提大皮箱去报关。

    东莞海关副关长宣飞透露,这次改革最大的亮点就是海关改变了传统的以合同为单元的管理思路,制定与企业生产特点相适应的加工贸易管理模式,企业可以根据行业特点、生产规模、管理水平等因素选择以料号或项号设立账册;还可以根据生产周期,自主选择合理核销周期,并按照现有规定确定单耗申报环节,自主选择单耗申报时间。

    宣飞表示:“改革后的加工贸易管理模式突出了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了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自律责任和海关监管权力的边界,同时简化企业申报程序,便利企业核销操作,明确企业申报责任,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对企业来说,是个好消息。”

    失信企业不实行新模式

    据了解,海关对企业实行信用等级管理,信用等级越高,通关便利越多,华为终端(东莞)有限公司公司关务经理屈小姐告诉记者:“成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后,我们的货物查验率降至不到3%,通关周期缩短至1天,效率大幅提高。”

    认证企业可以享受简化单证审核、优先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等便利措施,一般信用企业适用常规管理措施,而失信企业将受到海关的严密监管。

    故海关提醒:此次允许实施新监管模式试点的企业,必须是以自己名义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生产型企业,且海关信用等级为一般认证及以上或海关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企业,且企业内部加工贸易货物流和数据透明清晰,逻辑链完整,耗料可追溯,满足海关监管要求。一旦企业信用类别降为失信企业,海关将不再对其实施新监管模式。而据黄埔海关隶属东莞海关统计,今年上半年,该关注册报关单位共有12622家,其中,高级认证企业90家,一般认证企业581家,一般信用企业11896家,失信企业5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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