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沙母婴资讯网聚沙母婴资讯网

海南二中院公开开庭审理29起土地纠纷系列案依法当庭宣判



  天涯法律网讯(罗凤灵 何昌恩) 近日,海南二中院5名法官组成的大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29起确认土地转让合同有效的群体性上诉案件并依法当庭宣判,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1981至1983年间,儋州市某村村民谭某(转让人)将其开荒的土地分割成32块宅基地,通过签订土地买卖协议的方式,以每块1400元的价格卖给32名其他村的村民用以建房。1993年、2012年,儋州市人民政府两次以所建房屋为违章建筑为由强行拆除该地基上的房屋,部分被强拆户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拆迁违法。

  经过两审终审,被法院确认拆迁行为合法,维持了拆迁决定。但该批拆迁户还是多次不断上访,并于2017年1月4日诉至儋州市人民法院,请求确认上世纪80年代初的土地买卖协议有效。一审认定该买卖协议无效,判决驳回该批被强拆户即本案29名原告的诉讼请求。29名原告不服,上诉至海南二中院。

  受理该系列案后,海南二中院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节约司法资源,快速高效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经研究决定采取“集体会审”的模式,由5名法官组成大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该系列案。合议庭法官经认真阅卷、勘察现场、多方走访后,充分了解了案件事实和问题的根源。

  海南二中院开庭后,庭审主要围绕涉案土地买卖协议是否有效的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和法庭调解等各个环节,庭审过程有序进行,持续了两个小时。经休庭合议后,合议庭认为本案土地在该村委会辖区范围内,上世纪80年代初,转让人谭某违反当时禁止买卖土地的国家政策规定,擅自将土地外卖给上诉人,与上诉人签订土地买卖协议,应当为无效协议;本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可进行当庭宣判。随后,合议庭法官当庭宣判,驳回了29名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据悉,当庭宣判是海南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审判质效的突破口,是增加案件审理公开透明度,彰显司法权威、促进阳光司法的有力途径,也是倒逼法官司法能力提升、预防司法腐败、落实司法责任的有力抓手。


深圳蛇口人力公司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