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沙母婴资讯网聚沙母婴资讯网

300多套房屋商铺将被贱拍 广西防城港开发商进京求教法律专家 更正延期的评估报告是否有效?


本报记者 吕方锐 北京报道

9月9日,广西防城港腾飞龙公司执行案评估、拍卖问题专家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出席专家有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李永军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民事诉讼法研究所所长宋朝武教授,上海师范大学教授、中国法理学会副会长刘作翔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民事诉讼法方面法林剑锋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韩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刘晓兵教授等。包括《财经》杂志、法制日报、法制晚报、北京时间、经济观察报、中国房地产报和华夏时报等多家媒体的记者参加了会议。

几年前,港商李忠飞经广西防城港市政府招商引资,来到当地开发了房地产项目“腾飞广场”。随后几年间,他与福建老乡、商人许文飞发生借款纠纷,李忠飞称实际欠许文飞732万元,却因应诉出现问题,被法院裁定偿还8000余万。对此,他一直在努力申诉。不料,在对方申请法院执行后,法院却查封了其公司及家庭名下近6亿元资产。其中不仅包括腾飞广场项目的所有土地,还包括328套房屋和商铺,其中有114套当时已经销售给他人,另外,李忠飞在福建老家的房子,其妻子用来接送孩子的汽车等也被查封。

这一系列不同寻常的查封,都是通过一份评估报告完成的。2016年5月29日广西万宇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做出的这份评估报告,对尚未完工的腾飞广场项目中被查封的328套房屋估值1.28亿,评估报告有效期至2017年5月28日。问题在于,评估报告做出后,李忠飞再次追加了1.6亿元投资,腾飞广场项目预计2017年10月底就能竣工交付,而目前已经失效的这份评估报告被评估公司以更正函的形式,私自延长了时效,维持了之前的估值不变。

2017年10月10日,腾飞广场被查封房屋将被拍卖,起拍价的依据还是上述已经失效的评估报告。

“我们此前曾向法院提出过执行异议,也对评估报告也提出异议,但防城港中院一直不予回应。”腾飞龙公司代理人蔺文财说。

在9月9日召开的研讨会上,多位专家对此发表了意见。

李永军教授认为,该案从法律层面来讲,一是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却没有受理),程序上有问题;第二个问题是从评估报告效力来讲,防城港房地产变化很大,如果(评估报告距今)时间很长的确对当事人影响很大。另外,《房地产估价规范》也明确规定,估价报告使用期限不宜超过一年,而该案评估报告已经超过一年。《房地产估价规范》也规定,如果有因素影响评估,必须调整。另外,评估公司以所谓更正函的形式,调整评估报告的使用时效,是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

宋朝武教授指出,评估公司通过更正函没有对评估结果进行改动,只是对评估报告有效期进行更改,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第二个问题,当事人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法院应该作出裁定,当事人若对裁定不服,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评估报告作出以后,腾飞龙公司提出了评估异议,但防城港中院没有依法作出裁定,剥夺了当事人的救济权利。而且在没有做出裁定的情况下,法院就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拍卖,他认为是无效的、违法的。第三个观点,防城港法院超额查封当事人财产,是一种侵权行为。在被查封的财产能足以偿还申请执行债务的情况下,把腾飞龙公司法定代表人家庭财产(汽车)予以查封,是显而易见的迫害行为,也说明防城港法院个别执行法官有严重违法行为,受害人可依法控告。另外,对银行按揭的房屋进行打包拍卖,宋朝武认为法院此举侵犯了案外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刘作翔教授表示,如果确实存在法院不回应当事人的评估异议和执行异议,显然存在程序违法问题。另外,评估公司通过更正函对评估报告的时间进行改动,是非常随意的,也是没有法律依据,是无效的。按照程序来讲,法院对当事人的执行异议应该给出一个明确的裁定,但是法院却没有,就急于拿出拍卖,是值得质疑的。从资产评估到现在已经相隔一年多时间,房屋价格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腾飞龙公司在评估报告出炉后又进行了1.6亿元的建设投入,如果以原先的评估价作为拍卖起拍价,这也是很大的问题。

林剑锋教授、韩波教授和刘晓兵教授也发表了意见,从不同角度阐述了类似观点。

腾飞龙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忠飞表示,防城港中院通知将在10月10日对被查封的300多套房屋进行拍卖,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公司将于近日启动执行异议程序。

责任编辑:李明徽;主编:公培佳


深圳南山临时工外包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