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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旅游的“马甲”:从南非“拓展”到携妻儿出差

  原标题:从南非“拓展”到携妻儿出差 公款旅游的“马甲”穿了也白穿

  来源:“观海解局”微信公众号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董振杰)正值夏季高温,到名山大川甚至国外旅游避暑的人越来越多。记者梳理发现,有些人公款出游披着“培训”、“拓展”、“考察”等的外衣招摇过市,有的人带着老婆孩子“出差”,但不论穿上怎样的“马甲”,最终都未能逃脱纪委监委以及法官的追责权杖。

  重庆强调严禁公车到景区避暑 此前通报一总裁公款游德、意

  7月7日,重庆市纪委监委专门提出要求:严禁党员干部违规使用公车到景区避暑;严禁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名义公款旅游。

  而就在上个月,重庆市纪委监委通报称:重庆航运交易所党组成员、总裁党志胜在2016年9月至10月,带队一行6人前往意大利、德国参加会议和洽谈业务。期间,党志胜擅自变更出访路线,仅进行短暂公务,其余时间均参观相关景点。返回后,党志胜等人将应由个人承担的参观旅游费用39420元公款报销,并向上级虚假报告出访情况。

  2017年9月,党志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清退。相关人员分别受到处理。

  公务出差携妻儿同行 商务局原党组成员被免职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2017年6月,温州市瓯海区商务局原党组成员、区粮食局原副局长戴伟忠到浙江诸暨、江苏沭阳公务出差,携妻儿同行,期间携妻儿赴诸暨五泄,南京中山陵、夫子庙等景区旅游,景点门票和部分餐费共计1000余元由随行的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其他费用共计12825元在区粮食局和局下属单位报销。

  2017年7月,戴伟忠到舟山开会,携妻儿同行,违规要求下属单位租车并安排驾驶员开车前往,相关费用共计2950元在下属单位报销。戴伟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戴伟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并退赔相关费用。

  湖南省副省长公款游被警告 湖北一教育局副局长改培训为游览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015年12月下旬通报,湖南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张剑飞曾经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宴请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所收礼金予以收缴。

  另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2017年8月,湖北省浠水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南学忠组织优秀教师等共160人赴安徽黄山集中学习培训。培训期间,南学忠擅自改变培训计划,将五天培训学习时间减少至两天,其余三天改为集中游览黄山风景区、市区购物和自由活动等。培训期间共计支出各项费用28万余元,其中包含当地租车费用1.98万元,景点门票费用2万余元。上述费用被分摊到各个学校予以报销。2017年12月,南学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分管单位22人公款出游 湖北高院副院长受处分   

  除了自己不能追求享受进行公款旅游,管好下属也是领导干部分内的责任。前不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覃文萍被问责,原因就是其分管的下属单位有人公款旅游。

  通报中说,2013年8月至2014年11月,覃文萍分管的湖北省法官进修学院、省法院基建办先后有4批次22人借公务考察之机公款旅游,覃文萍在相关人员请示考察事项时,没有要求提交考察方案,且在发生问题后未予纠正,仍签批同意报销有关费用。

  2016年4月,省法院食堂发生违规同城接待问题,覃文萍在主持研究整改措施时,同意将同城接待单据更换为虚假的非同城接待单据,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此外,覃文萍分管的民一庭、机关服务中心等部门存在领导干部违规收受酒店消费卡、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其本人还有违规重复享受福利住房政策的问题。2017年9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等问题,覃文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到南非和澳大利亚“拓展” 财政局长涉贪腐被判4年

  对国人来说,南非、澳大利亚等地都是不少人心中的旅游目的地,而出游一趟动辄数万元也让人望而却步。对于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原财政局局长和政府性资产管理中心主任、端州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智超来说,这些都能以“拓展费”的名义报账。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原财政局局长郑智超供述,2011年,他和几名公职人员卓某等人吃饭时,有人提出到南非旅游。2011年“十一”期间,被告人郑智超以端州区财政局名义,组织卓某、李某甲等14人,赴南非旅游,团费共26.32万元,经郑智超同意,其中10.16万元以“拓展费”等名义在端州区财政局工会报账列支。

  突破底线之后,既有了第一次,就不怕有第二次。

  还是这一帮人,2012年“十一”期间,被告人郑智超以端州区财政局名义,组织卓某、李某甲等14人,赴澳大利亚旅游,团费共37.38万元,经郑智超同意,其中11.69万元以拓展费等名义在端州区财政局工会报账列支。

  法院认定郑智超犯玩忽职守罪、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人民币23万元。

  带老婆女儿旅游还报销 因贪污罪获刑

  郑书强系原任河南省范县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因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2015年1月12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9日被执行逮捕。

  2012年10月1日至5日,正值国庆假期,被告人郑书强同妻女及范县计生站负责人陈某到青海、宁夏旅游。事后,经郑书强签字,陈某在范县计生委报销旅游费用11088元;陈某本人签字后在范县计生站报销37495元。

  据范县计生站支部书记陈某证言,2012年9月底,郑书强让自己国庆节与其一同到青海旅游,并说机票已订好。随后,作为下属的陈某将国庆节陪同领导旅游的事情告诉了计生站会计,并让会计准备3.7万元款项。10月2日下午,陈某同郑书强夫妻及两个女儿从郑州乘飞机到达西宁,此次共旅游5天,3.7万元全部花完。后来,陈某在计生委报销了11088元,又分几次在计生站报销了约3.7万元,多报销的1万多元被陈某私自占有。

  而被告人郑书强供述称,2012年国庆节前,陈某提出在青海有朋友,建议假期期间去青海旅游,他就携妻女同陈某5人一同到了青海和宁夏旅游。

  法院认为,被告人携妻女同陈某假期外出旅游,其性质属于个人行为,所花去的费用理应由个人承担,而郑书强伙同陈某将此次旅游的费用11088元在范县计生委予以报销,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侵犯了单位公款的所有权及职务的廉洁性,应当以贪污处理。

  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郑书强犯贪污罪、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责任编辑:张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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