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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蛇口自贸片区与湖北宜昌自贸片区签订合作备忘录

  12月6日,湖北省委常委、宜昌市委书记周霁率队调研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深圳市委常委、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主任田夫,深圳市政府党组成员、前海管理局局长杜鹏陪同调研,并共同见证前海蛇口自贸片区与湖北宜昌自贸片区签订合作备忘录。

  田夫表示,此次调研为双方提供了非常好的学习交流机会,是对***关于前海“依托香港,服务内地,面向世界”定位要求的进一步深化和落实。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前海将进一步加强与宜昌的合作,尤其是加强产业合作及科技创新方面合作。

  周霁表示,希望此次调研能学习深圳、前海开发开放的先进理念和举措,并将其“移植”到宜昌,为宜昌片区的制度创新、产业培植、人才培养等方面提供更多的助力。

  据悉,根据合作备忘录,双方同意共同推进制度创新,加强区域发展协同,深化产业互利合作,充分发挥宜昌自贸片区和前海蛇口自贸片区优势,协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规划实施,形成“一带一路”陆海统筹、同频共振新格局。


前海发布重大制度创新成果与案例


6日上午,田夫等市领导给制度创新基地代表颁奖。

  6日,前海蛇口自贸片区2017年重大制度创新成果与案例发布会在前海企业公馆特区馆举行。深圳市委常委、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主任田夫出席本次会议。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前海管理局各主要领导、相关处室负责同志,金融创新案例入选单位、制度创新载体单位代表等共计200余人参会。

  会议发布了2017年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制度创新成果并为36家制度创新载体单位、23家前海优秀金融创新案例申报单位授牌。会上还举行了深圳市前海金融同业公会揭牌仪式。

  截至目前,前海已累计推出319项制度创新成果,其中全国首创或领先131项。今年,前海新推出111项制度创新成果,其中全国首创或领先42项。中山大学、普华永道等第三方机构评估显示,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在扩大投资开放、金融制度改革、法治环境改善等领域的改革领先全国,部分领域已接近国际自由贸易水平。

  例如,前海法院审结的首例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审理民事案件的成功,前海已对涉港案件探索并建立了当事人和律师送达制度,破解涉外案件送达难的问题。创新司法行政管理机制,实施审判精品战略,发布《实施审判精品战略工作指引》,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入驻前海,是深圳市首个、也是目前唯一一个由市政府批复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积极推动知识产权生态系统建设成型。

  前海国税首创“跨境缴税完善多元化缴税平台”,为纳税人开拓新型缴税渠道,优化了办税环境。前海地税在自贸区率先取消全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28项税收优惠不报即享,占总数的81%;86.5%的纳税人依托“微信办税”3.0版生成的申报数据实现“一键申报”,年收入12万以上个人通过微信申报同比增长27.9%。国地税部门共同推出“系统集成一体办税”新项目,一体化电子税务局实现60多项联办业务全覆盖,惠及辖区97%的纳税人。

  深圳海关启动深港陆空联运改革,打造以前海为中心的出口贸易生态圈;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全国首次实现原产地证智慧审签,合计完成智慧审签证书3746份,涉及货值2.8亿美元,帮助有关企业减免关税约790万美元;关检部门共同打造“关检自贸通”服务品牌,创立关检合作新模式,进一步降低了片区贸易成本和准入门槛。口岸查验部门大力推动提升跨境电商B2B出口一站式解决方案,今年以来,前海湾保税港区跨境电商出口货值达到4506万美元,增长67%。

  金融创新持续推进。在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以及外汇局的大力支持下,国家外汇总局正式授权深圳分局以“逐笔审核、交易限定”为原则,推进银行不良资产跨境转让试点,使前海成为全国首个获得授权由分局自行审核管理辖内机构跨境转让业务的试点地区。并发布“前海蛇口自贸片区信用网”,正式在片区启动“企信惠”项目,打造移动智能信用查询平台,为广大市民整合提供企业信用大数据。

  行政审批改革继续迈进。前海还推出了“证照分离”2.0版;制定《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实施方案》,在省市授权委托自贸片区实施的147项管理事项中,选定77项行政审批事项开展试点改革。

  制度创新激发了市场创新活力。今年1至10月,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实现税收收入305.2亿元,同比增长25.7%;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69.6亿元,实际利用外资40.7亿美元,占全市的60%。前海蛇口片区作为全市乃至珠三角区域最浓缩最精华的核心引擎作用不断凸显。

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将打造制度创新载体

  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将建设由不同层次创新载体构成的制度创新承载体系,推进协同创新、打造协同创新链,推动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突破。记者昨天从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制度创新载体管理暂行办法》提出,通过制度创新载体的建设,实现政府、企业、智库间的创新协同,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构建制度创新大格局。

  根据暂行办法,制度创新载体是指由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认定,承担创新推进、经验复制推广、宣传展示等任务,在制度创新中发挥示范作用的党政机关和市场机构,包括为制度创新提供智力支持的智库机构。

  制度创新载体分为制度创新基地、中心和实验室三个层次,创新成果评定等级则分为标志性创新、突破性创新和改进性创新。其中,标志性创新是指具有基础性、长期性影响,对现有体制机制有较大突破,对打造前海蛇口自贸片区优势具有重要作用的重大创新;突破性创新是指在国内具有首创或领先性,在特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的创新;改进性创新是指通过流程、技术、业务模式等方面改进,对已有体制机制限制有所突破,或在已有突破的基础上结合具体情况进行推广应用,具有明显成效的创新。

  在制度创新载体建设管理工作中,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将根据工作发展需要,制定制度创新行动计划,向各创新载体提出引导建议,并协助各创新载体解决创新推进过程遇到的难点问题。同时,管委会还将提供相应的支撑条件,如面向各创新载体开展自贸制度创新培训,提升各机构参与协同创新的能力;对重要的政策、业务创新,特别是列入国家、省、市复制推广范围的,将开展专门培训,提升其改革攻坚能力。

  此外,对被认定为制度创新实验室、中心、基地的党政机关、市场机构和智库机构,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还将根据有关规定研究进一步支持办法,具体细则另行规定。

  暂行办法明确,制度创新载体认定有效期为2年,期满后重新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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