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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城6名干部受处分:改选举经费用途索要钱款

  原标题:改变选举经费用途、索要钱款……东城6名干部违纪受处分

  新京报快讯(记者沙雪良)因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向某公司索要钱款,东城区安定门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分中心主任胡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行政开除处分,移送司法机关。

  今天,东城区纪委区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被通报人员来自区法院、军休所、国企、街道社区等,涉及的问题有公车私用、违规发放劳保费、改变选举经费用途等,他们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具体通报如下:

  1。安定门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分中心主任胡云违反廉洁纪律、接受贿赂问题。2017年6月, 胡云在安定门街道综合执法组办公室主持工作期间,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向某公司索要钱款。胡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行政开除处分,移送司法机关。

  2。区法院信息技术办公室主任兼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张雷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8年5月1日放假期间,张雷擅自驾驶公务用车用于接机等私人事务。张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天街集团副总经理、大前门公司董事长段金梅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7年12月22日至24日周末期间,段金梅驾驶公务用车用于探亲等私人用途。段金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方庄休养所原所长李英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3年至2014年李英任所长期间,方庄军休所以购物卡和实物报销形式发放劳保费。李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永外街道管村社区党委书记兼居委会主任郑晓丽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5年6月,郑晓丽擅自将公款支票兑换成现金,虚开发票报账,改变选举经费用途。郑晓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永外街道富莱茵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兼服务站站长郝俊丽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5年1月,郝俊丽利用向街道申请的春节社区党员联欢会活动经费虚开发票,购买美通卡下发给社区工作者。郝俊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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