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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市:让群众感到法律有用

  十几年前的一天,河北沧州市普法办公室主任于洪玉带着普法宣传材料,到沧州市盐山县赶乡镇“普法”大集。当他热情地给老乡们送普法资料时,换来的却是一句“俺们不要”。“为啥?”“俺们和法律没关系!”老乡们的回答干脆利落。

  于洪玉和同行的人随后去了那位说普法资料没用的老乡家里,他们看见老乡儿子的新婚照。“结婚了吗?”“结了。”当于洪玉说出婚姻法中不被视为婚姻关系的几种条件时,老乡愣住了。于洪玉接着说,结婚了还需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孙子上了学还需要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乡终于明白了,原来生活处处都离不开法。

  从1992年起从事专职普法工作至今,在于洪玉长达25年的普法生涯里,这只是一个最普通不过的小故事。经历了“二五”“三五”“四五”“五五”“六五”“七五”6个阶段的全民普法工作,于洪玉一直有一个朴素的普法理念,即一定要让老百姓认识到法律有用,才能把法治理念传播给更多的人。

  于洪玉的另一重“身份”是河北省普法讲师团成员和沧州普法讲师团副团长。他的讲台遍布乡村、社区、学校、企业、机关。除了在本辖区内进行法治讲座,于洪玉还经常被附近市县邀请举办法治讲座。二十几年来,直接接受其法治教育的对象达100余万人次。

  于洪玉注重对领导干部普法,注重对人民群众普法。在有着700多万人口的沧州市,很多人都受到了于洪玉普法理念的影响。他到运河区调研,发现很多社区邻里纠纷很难处理,不仅涉及法律问题,更是涉及邻里关系等道德问题。于是,于洪玉摸索出一种普法工作新形式——“今天我来当法官”。这种普法新形式,先是通过“案情回放”来展示故事,再通过“七嘴八舌”来鼓励你来我往的法律辩论,最后由律师、法官等专业法律工作者“一锤定音”。

  沧州市“渤海大厦职工安置问题”是个“老大难”问题。该企业早已资不抵债,一些职工生活没有保障而经常上访。于洪玉担任渤海大厦破产清算组组长后,不仅每周召开清算组会议就具体问题进行以案释法,而且在渤海大厦职工大会、职代大会上不厌其烦地讲解具体法律问题,引导职工依法维护自身利益,化解问题矛盾。自于洪玉进驻以后的6年多来,这家企业没有发生一起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他还成了很多职工的好朋友。

  于洪玉注重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素质,他常说:“基础稳固,大厦才能盖得起来。”他善于用问问题的方式来提高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素养。沧州市的每一个乡镇,5700多个村的村干部都听过于洪玉的法律课,他们都熟稔地喊他“于老师”。

  从“六五”普法后期开始,于洪玉带领的沧州普法团队在全省率先开通了“三微一端”(微博微信微电影和客户端),“新媒体”普法阵地实现了市、县、乡全覆盖。今年6月12日,河北省新媒体普法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沧州市召开,沧州市新媒体普法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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