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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新增法网上处理渠道 权威解读在此

都市消费晨报、亚心网全媒体讯(记者 刘昕 通讯员 靳涛)最近几天,新疆车主通过网络了解到了2018年3月1日起,驾驶证消分有了新的规定,一时间新规定的详细内容,成了大家热议的话题。26日,新疆晨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在人们热议的过程中,对新规存在着一定的误解。随后,交警部门发布了深度解读,为大家解答疑惑。

新疆晨报记者了解到,大家热议的新规,其实源自于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对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进一步升级完善,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

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而新增的该项功不仅能够更加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同时也能防范“黄牛”非法

牟利。

此次平台升级完善后,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

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驾驶人可以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

行为。

在2018年1月1日前,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只允许处理本人机动车交通违

法记录和已绑定的非本人机动车无记分的交通违法记录。2018年1月1日升级完善后,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允许处理本人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和已绑定的非本人机动车的有记分交通违法记录。也就是2018年元旦升级后,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或手机APP已开放了允许处理已绑定非本人机动车有记分的交通违法

记录。

另外,2018年1月1日升级后,根据相关要求,拟在3月1日起,对各地自行研发的自助处理终端等在处理非本人机动车有记分的违

记录进行限制,要求必须事先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业务窗口绑定非本人机动车。因考虑到各地自助处理终端等改造进度,延期至9月1日,各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实施。

值得一提的是,3月1日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业务窗口现场通过综合应用平台处理机动车交通违

法记录的业务规则不变,驾驶人依旧可以直接在窗口现场处理非本人机动车交通违法

记录,而且不需要事先进行绑定非本人机动车。 

据介绍,新增这一

功能后,驾驶人既可以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也可以通过“交管12123”足不出户自助处理,这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查询和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方便,减少了群众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排队等候的时间和出行成本。同时,通过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还可有效遏制“黄牛”通过买分卖分非法

牟利。

继续阅读:交警部门解读疑惑

问题一:一名驾驶人可以备案多少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

答:一名驾驶人最多可以同时备案三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

问题二:同一辆机动车可同时被多少名驾驶人备案?

答:同一辆机动车最多被车主以外的三名驾驶人备案。

问题三:如何解除已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信息?

答: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公安交管部门业务窗口随时解除已备案的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解除后可重新申请备案其他机动车。

问题四: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时,用户需要面签后才可以申请么?

答:不需要,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后,即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无面签限制要求。

问题五:驾驶单位车辆、出租车、租赁车辆等发生的交通违

如何处理?

答: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只能处理个人名下小型汽车的交通违

法行为,驾驶单位车辆、出租车辆、租赁车辆等发生的交通违法,驾驶人可前往交通违法

处理窗口处理。

问题六:驾驶未备案到本人名下的非本人机动车,有交通违

行为后如何处理?

答:驾驶人可前往交通违

处理窗口处理。

问题七:在交通违

法处理窗口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违法

记录,是否需要提前备案?

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业务窗口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违

法记录时,不需要提前备案,处理窗口民警将现场人工审核驾驶人提供的本人驾驶证、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等原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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