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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政协委员呼吁:不能让儿童之家变成儿童活动中心

  中青在线昆明1月29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张文凌)“建设儿童之家的目的是保护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得以实现。但目前一些地方儿童之家有变成单纯的儿童活动中心的倾向。”近日,在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云南省政协委员、云南省妇联副主席农布央宗等4名省政协委员联合提案,呼吁构建儿童保护体系不能忽视儿童之家的核心作用。

  提案指出,保护儿童避免受到暴力侵害、虐待和忽视,是儿童之家工作的重中之重。但是,在已建成的儿童之家中,大多数只是满足儿童发展权的需要,过度专注于开展日常服务和主题活动,如读书、游戏、运动、“六一”儿童节、集体生日会等,却没有突出保护儿童的功能。在反暴力、预防性侵害等培训中,仍然把儿童保护责任置于儿童自身,对处于困境中的儿童没有相应的机制作保障,当儿童面临危险或脆弱性加大的时候,儿童常常是孤立无援的。

  儿童之家建设虽然作为两个规划指标,明确由民政部门牵头,但政府对项目设定、资金投入标准、人员保障上没有具体要求和保障,儿童之家整体建设推动不力。目前,儿童之家的建设,一部分由社会组织借助国际项目、儿童保护项目开展,但在项目结束后,政府部门却不能有效承接;另一部分由政府部门委托的社会组织承接或合作建设,但大部分地区社会组织发育程度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参与儿童之家建设力度还不够,作用发挥不明显,使得现有儿童之家在可持续发展上存在困难。各级妇联、民政部门以示范项目形式建成的儿童之家,1-2年项目结束后,没有被纳入社区建设管理,儿童之家资金断链,难于持续运转。

  此外,儿童之家需要儿童委员会、家长委员会以及志愿者队伍作支撑,才能发挥应有作用。但目前的儿童之家基本是以小学生为主,不利于大龄儿童参与。家长委员会在留守儿童较多的农村和流动儿童较集中的城市社区很难成立,即便成立,往往也很难发挥作用。志愿者队伍建设大多是由社会组织长期合作的高校志愿服务社团承担,未与社会组织合作建设的儿童之家没有较为稳定的志愿者队伍。组织架构不健全阻碍了儿童之家系统性开展工作。

  提案中的数据显示,云南省2012年4月实施的《云南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提出,到2020年“9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立1所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一体化服务的儿童之家”。但到2016年(中期评估),云南全省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成的仅有514个,占全省14300个城乡社区承建家率不足1%,离目标差距较大。

  为此,政协委员们建议,要强化各级政府主体责任,把儿童保护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将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参与、承办儿童之家;从福彩公益金中明确一定比例经费,保障儿童之家可持续发展;通过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引入有资质、专业性强的社会组织,弥补儿童之家建设人才、项目、资源等方面的不足,提升儿童之家专业化服务水平;在社区层面建立定期交流、强制报告、转介等儿童保护运行机制,畅通与政府的转介渠道,确保发挥儿童之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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