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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5年对18起重大冤错案抗诉或再审 均判无罪

  原标题:最高检:5年对18起重大冤错案抗诉或建议再审,均改判无罪

  纠正冤假错案继续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过去5年,18起重大冤错案件,经检察机关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人民法院均改判无罪。

  3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报告。曹建明说,检察机关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曹建明说,对受理申诉或办案中发现的“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沈六斤故意杀人案”、“卢荣新强奸杀人案”、“李松故意杀人案”等18起重大冤错案件,及时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人民法院均改判无罪。对人民法院再审的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王力军无证收购玉米案等案件,检察机关同步成立专案组,重新复核证据、明确提出纠正意见,共同纠错。

  澎湃新闻注意到,除了上述18起案件外,最高检于近日又对一起发生在15年前的山西“紫藤巷凶杀案”提出复查要求,认为山西省高院的相关裁定“确有错误”,建议最高法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重审。

  另一项数据显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督促侦查机关立案9.8万件、撤案7.7万件,追加逮捕12.4万人、追加起诉14.8万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62.5万人、不起诉12.1万人,其中因排除非法证据不批捕28***人、不起诉975人,依法纠正“王玉雷故意杀人案”。

  在刑事审判活动监督中,全国检察机关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5万件,其中,最高检对“陈满故意杀人案”、“谭新善故意杀人案”等11起重大案件向最高法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

  曹建明同时指出,对冤错案件检察机关首先深刻反省自己,倒查追究批捕、起诉环节把关不严责任,吸取沉痛教训。颁布履行检察职能纠防冤错案件等系列指导意见,建立刑事申诉案件异地审查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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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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