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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应贷尽贷”贵在落实

  近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国家开发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区域开发局联合发布《关于确保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平稳有序办理的紧急通知》,强调要坚持“应贷尽贷”,对符合助学贷款条件的各类高校贫困学生申请助学贷款,不设贷款规模和贷款人数上限,做到助学贷款全覆盖。

  联想此前两则助学贷款的新闻,笔者忍不住为这一通知叫好。这两则新闻,一是山西右玉县一男子近日多次到当地乡政府为儿子办理助学贷款相关手续未果,在乡政府自杀身亡;二是贵州毕节某校学生为办理助学贷款近期到黔西县教育局跑了4天,因排队人数众多,不得不凌晨3点就等在教育局门口……而今,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助学贷款“应贷尽贷”的规定,解决了困难家庭和学生的燃眉之急,但关键在于执行到位。为此,需要从两方面着力。

  一是要简化贷款流程。在申请助学贷款的过程中,该删除的繁琐认定坚决删除,如对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城乡低保户学生、通过高中学校预申请的首贷学生和续贷学生,均无需再作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对其他申请助学贷款者,只要申请者能提供其原就读高中学校、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任何一单位出具的证明,即可为其办理贷款手续,并且采取设立乡镇受理点、增加办理人员、提前预约、错峰受理、开通专门高速光纤等措施,提高受理效率,尽量让学生和家长“少跑路”“少排队”。

  二是要建立全方位帮扶体系。通过帮扶,使贫困学子入学前不用愁,可以通过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入学时不用愁,可以通过学校的“绿色通道”直接报到入学,缓交学费和住宿费;入学后也不用愁,可在高校申请国家奖助学金、校内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享受助学贷款的学子应当守诚信,兑现承诺,严格履行助学贷款合同,防范和化解不良贷款,使这一善政行稳致远。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吕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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