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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选对致富“路子” 摘掉贫穷“帽子”

  □记者 董传辉

  沧州市海兴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近年来,该县不断创新扶贫工作方式,破解制约脱贫致富的瓶颈,举全县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2016年全县实现69个贫困村出列、7172人稳定脱贫,2017年成功摘掉了贫困县的帽子。

  四城同创

  城乡面貌大提升

  2011年以来,海兴县以打通致富路为目标,实现县乡村公路全覆盖。共投入5.6亿元,对省县乡主干道、农村道路进行了新修改造,基本实现了“县乡通、乡乡通、村村通、户户通”。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实现城乡面貌改造提升全覆盖。投资近6亿元,实现贫困村全覆盖,全县农村面貌得到全面提升。2016年,省级园林县城、卫生县城、文明县城、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均以高位排名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实现了一年内完成“四城同创”的目标。以减少贫困代际传递为目标,实现学校新建全覆盖。累计教育支出10.93亿元,实现全县农村中小学新建率100%。教育教学水平大幅提升,高考一本上线人数由2013年的29名上升到2017年的206名。以提高群众身体素质为目标,实现饮水安全全覆盖。投资1.9亿元,实施饮水安全工程,全县197个村全部通上了黄河水,成为全省第一个利用地上水解决城乡供水一体化的示范县,该做法被水利部在全国平原地区推广。

  四重保障

  让群众心里踏实

  针对农村因病致贫返贫的贫困户,海兴县创新实施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商业医疗补充保险“四重医疗保障”。

  降低起付标准。对参合贫困人口合规医疗费用的起付线按照正常标准的50%计算;大病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取消起付线。

  提高补偿标准。参合贫困群众一般住院补偿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对符合慢性病条件的贫困救助对象,大额门诊治疗费用年封顶线由1000元提高到6000元,补偿标准达到90%。诊疗全面救助。贫困群众在本乡镇卫生院及县中医院就诊,诊疗费全免。在全省率先实施商业补充保险项目。县财政出资362.26万元,为全部贫困群众购买了商业补充保险。

  贫困人口因病住院的,按实际住院天数每天给予100元误工补助,年度补助限额180天,单次补助不超90天;对新农合报销目录外住院医疗费用补助按70%报销,年封顶线为2万元;发生意外事故造成残疾、身亡的,按情况给予补助,最多补助限额2万元;因病身故的,给予2500元丧葬补助,贫困人口真正享受到了实惠,全县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投资1000万元,实现了高标准卫生室村级全覆盖。投资1600余万元新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7座,全部实现楼房化。

  “这几年挣的钱,也没有因为生大病打了水漂。感谢国家好政策,我心里很踏实。”海兴县辛集镇甘草村村民高翠兰感动地说。

  创新模式

  开启致富之门

  近年来,海兴县注重产业政策可持续。通过合作社、龙头企业带动,将贫困家庭纳入到现代产业链体系中,实现贫困家庭的持续稳定脱贫。

  资金带动模式。将4000万元扶贫资金投入到海兴县雄晖新能源有限公司,每年向贫困户和贫困村分红800万元;依托海兴县雄晖新能源有限公司、协和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集中全扶贫模式电站项目,每人年收入不少于3000元并连续享受20年。

  资产受益模式。采取PPP模式在84个贫困村利用集体或农户土地资源,通过独建或者联建的方式建设村级光伏电站,20年内项目村收益部分的60%用于扶贫对象,40%作为村集体公益性扶贫资金使用。另外,在11个贫困村试点推出桃梨桑种植产业项目,通过土地流转等形式,使村集体和贫困户分红。

  产业组织模式。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组织方式,整合扶贫资金近700万元,由贫困村合作社集中投入到3家省级扶贫龙头企业。扶贫龙头企业按不低于投资额10%的标准,连续3年分红,3年后返还本金。通过以上增收举措,全县84个贫困村集体收入达6.5万元以上,7172名贫困群众人均纯收入超3500元。

  “我们虽然取得了脱贫攻坚的阶段性胜利,但是肩上的责任一点儿没有减少。已经脱贫的贫困户,需要稳得住。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带领群众真增收、真致富,共同向着‘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迈进。”海兴县委书记陈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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