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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中立第三方平台 化解医疗纠纷见成效

    东莞市医调委成立以来的2013年至2016年,全市重大医疗纠纷累计降幅达74%。图为调解现场。孙俊杰 摄


    “谢谢医调委,你们的正义、公平、公正,是这个世界最温暖的所在。”9月22日,东莞市医疗争议专业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副主任潘旭毅向笔者展示一位患方死者遗孀的感谢信。在这宗医疗纠纷中,潘旭毅不但为死亡患者的家人争取到了赔偿金,还为患者的家人成功解决了内部矛盾,保障了遗孀及子女的合法权益。

    医调委成立以来的2013年至2016年,全市重大医疗纠纷累计降幅达74%。截至今年8月底,医调委共受理案件920宗,调解结案917宗,结案率达99%;协议履行率和当事人满意率均达100%。相关工作经验得到司法部及广东省的充分肯定,先后获得“全国社会治理创新优秀案例”“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称号。

    医调委还通过与司法、卫生等多部门的衔接联动,以及建立预防机制,探索医疗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助力东莞的和谐善治。

    文:郭文君

    1 中立与高效赢得认可

    患儿刘某入住东莞某医院儿科,诊断为“喘息性支气管炎”,入院后予对症治疗。次日凌晨,患儿出现病情变化,院方立即进行抢救并告病危。抢救后患儿病情相对稳定,院方派救护车护送患儿至上级医院,到达前,患儿病情继续加重经抢救无效死亡。次日,患方家属到医院讨说法,并提出要求医院赔偿120万元的诉求,并做出过激行为,被公安部门及时制止。

    市医调委接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一边对家属进行心理疏导,一边协调市内权威医疗专家进行分析评估,同时开展专业调解。专家一致认为该患儿后期的临床表现符合重症心肌炎的特征,而前期症状表现不典型,加重后病情发展极为迅速给医方的诊疗带来很大难度。专家指出医方存在评估不足和告知不充分的过失,建议医方在此基础上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在多方调解之下,患方也逐渐认识到医方的诊疗虽然存在不足,但不是孩子死亡的主要原因,不再要求过高的赔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现场签订协议。

    这是医调委在今年1月化解的一宗医疗纠纷,仅用8天时间就化解了医患双方的矛盾冲突。

    时间回溯到2013年10月。当时,根据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东莞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成立了东莞市医调委,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医调委具体实施的医患纠纷调处新模式。医调委以独立第三方的身份介入并处理医患纠纷,并坚持免费咨询、免费受理、免费调解的“三免”原则。

    东莞有医疗机构2500多家,此前媒体报道,全市每年发生上百起医疗纠纷。在医疗责任险和医调委模式推行之前,真正采用合法途径解决的医疗纠纷不超过10%。

    司法程序要花费的时间长,一般要先做医疗鉴定,再进行法院调解,调解不成功再开庭审理,一般一宗纠纷处理下来要花大半年时间,复杂一些的案件甚至要拖上一年多时间,占据了医院很大的精力和时间。对患者来说,这一过程更是费时费力费金钱,对于失去亲人的患者家属还是一种心理上的折磨。卫生部门作为医院的主管部门,它进行的行政调解又被一些患者质疑有“又是家长又是裁判”之嫌。

    医调委规定一般案件在30个工作日内要调解完毕。而事实上,对于一些医患双方都比较克制、配合的纠纷来说,几个工作日内甚至当天双方就解决纠纷也是常事。作为第三方调解平台,医调委正好弥补了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短板,其独立性、中立性和高效率赢得了医患双方的认可。

    2 致力提升规范性与专业性

    医调委还致力于提升调解的规范性与专业性。

    按照东莞市政府出台的《东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医调委制定机构运作规则和21项工作制度。目前,医调委共有专职调解员18名,社工3名,按医学与法律专业2:1比例搭配而成,共分为3个调解小组,并采用由所在地镇政府向医调委购买服务模式,在长安、大朗两镇试点成立了工作站。

    调解员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必须经过调查分析,依据过错程度、原发病状况、损害结果、因果关系,对双方的责任进行全面评估,疑难案件还要参考专家的评估意见,严格按照法律把握好合理的赔偿额度,是对医院和患方双方合法权益的维护。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医调委还组建了由54名资深律师和150名副主任以上医师组成的专家库,对符合条件的纠纷(重大疑难、涉及患者死亡或赔偿金额可能达到10万元以上)快速启动专家评估程序,以专家意见为参考开展专业调解。截至目前共开展专家评估会191场。

    鉴定机构发现纠纷当事人难缠后“跑路”、法官不愿长期审理医疗案件、病历潦草似“天书”法官也看不懂,这些医疗纠纷问题在专业调解队伍中都不再是难题。

    2015年10月开始,东莞的40家公立医院推出了医疗责任险。“医调委的专业性获得了医院和保险机构的认可,在遇到医疗纠纷时,都会首选医调委调解。”医调委副主任罗剑介绍,目前这些公立医院的医疗纠纷60%以上的都是在医调委调解,保险公司也都是以调解协议书作为理赔依据之一,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的约占20%,主要为涉案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案件,只有不到10%当事人会选择诉讼。

    3 探索预防与联动多元机制

    “能有机会站在第三方立场上看待医疗纠纷调解,对于我们医院今后处理类似事件都是很好的启示。”正在医调委参与一周实践活动的长安医院医务科负责人说。

    从2015年开始,医调委与市卫计局合作,积极开展“全市公立医院院长到市医调委实践活动”,每批2名院长、为期1周,通过将院长从医院管理者转变为第三方调解员的角色,实现“临床教学”,切实提高医院管理者对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重视,进一步增强其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的能力。院长、副院长实践结束后,从今年开始,在全市公立医院医务科负责人中继续展开这一活动。

    医调委还通过选取有警示意义的代表性案例,由调解员向全市各级医务人员开展了59场“以案说法”巡回讲座,成效显著。2016年,以“消除误解、共建和谐”为主题,面向社会公众开展了一系列医疗、保健和法律知识的宣传活动,取得良好反应。

    目前,医调委已与市卫计局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每个月通报案件调解情况,及时反馈调解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防范建议。

    此外,医调委还加强与法院联动,与市第一人民法院建立司法确认和诉调对接两条绿色通道,提升医疗纠纷案件办理效率;法院每年还派出法官给调解员上课,增强其法律知识。依托市法律援助机构,医调委设立了医调委法律援助工作站,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

    同时加强与保险机构联动,打造“调赔结合”纠纷处理新模式,根据全市统保方案,医调委积极配合“东莞市医疗责任险案件管理中心”提供一站式“调解-理赔”服务:接到报案后,调解员及时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途径解决争议;案管中心全程跟进调解过程,一旦调解成功,提供快速理赔服务,平均理赔时间为3个工作日,大大节省了医患双方的时间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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