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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神聚力牢记新使命 扎实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

凝神聚力牢记新使命 扎实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

——五个省级检察院和最高检司改办代表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的发言摘要

  立足职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 郑红

  广东省检察机关近年来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自觉把围绕中心作为基本职责,努力为广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正确处理“四个关系”,把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植根干警灵魂深处、融入办案实践。提出正确处理办案与服务、打击与保护、惩处与预防、监督与支持“四个关系”,既坚决防止和克服就案办案、机械执法,把履行职能与服务大局对立起来,又鲜明提出服务的载体就是司法办案,离开职能谈服务就是越权添乱。先后制定实施服务保障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13条意见”、服务保障广东省全面深化改革“22条意见”、服务保障广东自贸区建设“22条意见”、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13条意见”等,得到省委和社会各界充分肯定。

  把握四个重点,切实提升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在突出位置来抓,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证券期货和互联网金融领域等犯罪,坚决打击网络传销、地下钱庄、洗钱等犯罪。强化产权保护增强企业家信心和财富安全感,贯彻落实平等保护理念,突出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突出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坚决依法打击危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职务犯罪。

  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着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对企业家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失败给予更多理解、宽容、帮助。注意维护企业经营秩序、合法权益,对企业生产经营负责人、技术骨干慎重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企业财产。重点监督侦查机关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以及涉企业家犯罪案件生效裁判的执行活动。

  突出问题导向,用检察工作新亮点呵护绿水青山。坚决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专项工作和公益诉讼为抓手,推动解决关系群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大环境问题,当好生态文明建设的“检察前哨”。

  积极融入和服务反腐败斗争大局


湖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游劝荣

  2017年,在参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湖南省检察机关坚决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湖南省委的改革部署,保持改革定力,强化使命担当,一方面继续推动职务犯罪侦防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方面把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过硬的纪律保障贯穿改革始终,以持续推进反腐败工作的韧劲和坚决拥护、坚定支持、积极参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

  从中央决定在北京、山西、浙江部署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起,省检察院党组即高度关注试点地区改革进展情况,以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干警大会等形式,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央改革精神,做好政策解释、思想动员、情绪稳控、心理疏导等工作。

  在改革过程中,湖南省检察机关保持反腐败工作的韧劲,确保职务犯罪侦防工作“业务不下”,持续保持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全省绝大多数市州的办案规模均有不同程度上升。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缉捕、劝返境内外职务犯罪嫌疑人27人。积极服务保障实体经济发展和产业园区建设,推动“除虫护花”“依法容错”机制落地生根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司法办案成效赢得广泛支持。

  为了确保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试点工作推开后,省检察院政治部即对涉改三部门人员基本情况、思想动态、个人意愿、家庭状况等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摸排。坚持把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过硬的纪律保障贯穿改革始终,确保改革试点工作落地落细。探索建立监察委与检察机关办案衔接机制,印发相关指导性文件,认真做好过渡时期司法办案工作。

  下一步,湖南省检察机关将继续抓好后续改革工作,积极探索和完善监察委与检察机关办案衔接机制;认真研究和谋划检察工作转型发展中内设机构改革及职权配置、办案资源整合、工作机制创新等重大问题,积极探索更加符合司法规律、更加凸显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作出新贡献。

  全面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湖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郑青

  2015年7月以来,湖北检察机关始终把公益诉讼作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促进法治建设、强化法律监督的重要发力点,精心部署,稳步推进。

  全省检察机关始终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检察工作全局的角度审视公益诉讼,把握中央要求、立法精神和工作规律,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和试点经验,研究提出必须在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必须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法律定位、必须严格把握案件范围和必须把握检察监督界限的“四个必须”工作原则。

  从试点过程中的“白手起家”,到全面推开后的深化实践,全省检察机关坚持边探索、边总结,各项配套机制不断完善,规范化建设水平逐步提升,工作运行模式渐趋成熟。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在案件线索发现、重大案件突破、整体工作推动等方面的优势,科学调度统筹配置检察资源,在公益诉讼工作中逐步形成了一体化办案机制。与省高级法院会签会议纪要,在全国率先制定了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庭审操作程序规程,就公益诉讼案件的法律适用及管辖、移送、庭审程序等重大问题形成了一致意见。全省检察机关较为普遍地与有关行政部门建立了重大案件协商、执法信息互通与反馈等机制。

  结合司法责任制改革,不断细化办案流程,建立了包括线索管理、立案、调查取证、诉前建议、提起诉讼、备案审查等在内的一整套制度,完善民行部门检察官绩效考评制度,确保案件规范办理、质量过硬。严格规范立案条件和审批权限,严格执行起诉案件由检委会讨论决定后层报省检察院审批制度。规范调查取证程序和内容,探索建立公益诉讼调查机制,分领域制定取证清单,明确主要证据内容和收集方法,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下一步,湖北省检察机关将切实按照中央、最高检部署,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重点办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积极推动省委、省政府出台支持公益诉讼工作的文件,继续探索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与监察委员会、行政机关、法院、社会组织等各种主体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度的有效衔接机制,积极探索公益诉讼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的办案模式,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向纵深发展。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 郭连山

  2017年,新疆检察机关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治疆方略,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决落实自治区党委反恐维稳“组合拳”,为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加强组织领导,为反恐严打提供坚强保障。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把严厉打击暴恐犯罪放在各项检察工作之首,把维护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靠前指挥办案,强化统一协调。调配全自治区力量,充实严厉打击暴恐活动一线,强化人员保障。上下齐心同向,各部门通力协作,强化高效运转。

  立足检察职能,打好反恐维稳“组合拳”。坚定坚决贯彻自治区党委反恐维稳部署,明确打击重点,依法从重从快精准打击。加强教育引导,针对被告人、旁听人员深入开展“去极端化”教育,揭露宗教极端主义的罪恶本质和严重现实危害。狠抓基层基础,深入开展“访惠聚”驻村工作和“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等,夯实社会稳定根基。

  健全工作机制,形成严厉打击暴恐活动维稳工作合力。全自治区检察机关坚持“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一体化协作联动机制作用,把握严厉打击暴恐活动维稳主动权、打好主动仗。建立健全甄别、批捕、起诉、出庭支持公诉一体化工作机制,强化分工协作。建立健全主动介入和应邀介入双向引导侦查机制,引导侦查取证。建立健全批捕、起诉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加快办案节奏。

  强化忠诚履职,以严厉打击暴恐活动斗争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不可逾越的底线,确保检察队伍在反恐维稳斗争中保持绝对忠诚,为严厉打击暴恐活动会战取得胜利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始终肩负反恐严打政治责任。发扬拼搏奉献精神,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严厉打击暴恐活动攻坚政治任务。

  深入推进最高检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


最高检政治部副主任、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王光辉

  在***领导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精心组织,高效推进,较好完成首批检察官入额工作,及时运行新的办案机制,抓紧落实相关待遇,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在最高检机关落地见效。

  最高检党组高度重视,强力推进改革。党组会先后9次专题研究,6次听取专题汇报。专门成立以党组副书记为组长,相关院领导为副组长,政治部、司改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具体落实院党组部署要求。

  坚持标准条件,高质高效组织首批检察官入额。出台《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批检察官入额工作方案》,严格执行《关于严格执行法官检察官遴选标准和程序的通知》等要求,明确首批入额不超过230名(占政法专项编制的32%)。严格按照中央明确的程序组织入额,严格资格审查,推行业绩公示,开展民主测评和业绩考核。同时,强调把纪律要求挺在前面,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

  注重统筹推进,及时实施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一是坚持制度先行。在制定入额工作方案时,同步部署配套制度制定任务。目前已出台10个文件,初步形成“5+5”制度体系。二是狠抓新的办案机制运行。从6月底完成首批入额工作后,用三个月的时间做准备,从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运行新的办案机制。三是领导干部带头办案。严格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办案的有关规定,完善领导办案机制,推动领导干部办案。新的办案机制运行三个多月来,办案力量得到明显加强,司法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办案效率明显提升,检察官的办案责任心明显增强。

  加强沟通协调,跟进落实职业保障。及时组织开展等级确定和晋升,抓紧起草制定等级升降办法,确保入额后续配套工作及时跟上。抓紧兑现工资政策,会同中央有关部门协调,较好地解决地方反映的工资改革中核定基数、参考比例等问题,跟进落实检察官相应待遇。

  党的十九大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新的部署。最高检将进一步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问题,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在检察机关全面落实落地。

  智慧检务助推检察工作转型升级


上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周越强

  上海市检察机关牢牢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历史性机遇,紧紧围绕深化智慧检务建设的部署,将现代科技作为检察工作动力引擎,主动拥抱大数据人工智能,积极推进智慧办案、智慧管理、智慧服务,助推上海检察工作转型升级。

  积极推进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配套的智能办案系统建设,积极推进以强化法律监督为主要目标的智能办案系统建设,积极推进为检察官办案提供后台支撑的智能支持系统建设,充分发挥人工智能的客观精准性和人的主观能动性,以信息化服务、支撑、引领检察办案。通过打造具有流程监控、执法检查等多种功能的检察智慧管理体系,实现流程监控全覆盖、案件评查智能化、检察官考核数字化以及司法办案场所管理高效化,推动检察管理模式创新。

  全市检察机关着力运用信息化手段畅通信息沟通渠道,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零距离沟通、即时性互动、无障碍共享的需求。一是着力打造智能、综合、便利的检察服务平台。将12309从单一的举报电话发展成为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平台,创建了全市三级院联动、“一门式”受理、统一分流办理的工作新模式。二是精心打造司法公开信息平台。大力推进全媒体方式应用,打造融动态信息、互动交流于一体的多功能检务公开网络体系。启动服务保障科创中心,建设统一平台,及时发布检察动态信息、知识产权法律指引和典型案例。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微信服务平台,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开、司法民主。三是积极建设涉检信访大数据平台。运用系统自动识别、分析、筛选和评估等技术,探索建立语音数据、图像集成等智能化接访模式,提升接访场所的人性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加强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应用,方便群众就地表达诉求、了解进展、听取答复。

  上海市检察机关将继续秉承“以人为本”“服务办案”的理念,大力构建全面透彻感知、安全高效传输、知识支撑服务、新型智能应用、科学高效管理“五维一体”的智慧检务,用大数据的大融合、大应用、大共享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文稿统筹:郑赫南 徐日丹 戴佳 图片摄影:程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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